物联传媒 旗下网站
登录 注册
RFID世界网 >  技术文章  >  其他  >  正文

国内关于IC卡的相关政策

作者:国家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05-05-19 10:18:28
摘要:国内关于IC卡的相关政策

  国家关于IC卡的相关产业政策及投资政策
  产业促进政策
  A.2000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国发[2000]18号),该项政策是国家目前仅有的两个针对产业界的国家性的鼓励政策之一,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为贯彻落实18号文件,信息产业部已经发布了《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同时,集成电路产业相对集中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配套的优惠政策,如 上海市已经提出《上海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也制定了《北京市政府关于鼓励投资集成电路产业优惠政策》。

  B.1998年初,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22号文件发出《关于加强IC卡生产和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金卡办相继制定了《全国IC卡应用发展规划》、《IC卡管理条例》、《集成电路卡注册管理办法》、《IC卡通用技术规范》等。

  C.2001年10月颁布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基本上解决了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

  D.2001年国务院下达的5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对整个行业做出了更加清晰的政策规定。


  对IC卡产业的投资优惠政策

  A.2000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在第十二章中提出了 12条与集成电路产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B.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2002年10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D.财政部下发的《关于部分国内设计国外流片加工的集成电路产品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40号),其中规定,国内设计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因国内无法生产,到国外流片、加工,其进口环节增值税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E.财政部下发的《关于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费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2】136号),其中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投资额超过80亿元或线宽 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所列自用生产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费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F、2002年9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等物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52号),其中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投资额超过8 0亿元或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本通知附件所列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 零配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地方性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许多省市和地区纷纷制定并出台鼓励发展以集成电路为核心的微电子产业的配套性优惠政策措施。北京市、上海市和深圳尤为突出。

  北京的主要政策措施有:
  一是土地政策。在规划集成电路生产基地范围内,政府以“零租金”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道路、电力、热力、通讯、天然气、上下水、排污和平整”的土地(七通一平),期限为30年;二是政府跟进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政府按企业注册资本金的15%跟进投资;三是政府贴息。对于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项目建设期间贷款,政府给予贷款贴息补贴:贷款利率补贴1至2个百分点,贴息2至3年;四是税收优惠政策。集成电路企业除可享受国务院18号文件所规定的增值税、关税优惠政策外,经批准后,还可享受“从企业获利年起,两免三减半、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能达到先进技术标准的,还可再减半征收3年。

  上海的主要政策措施有:
  一是投资支持。凡在沪注册并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2000年1月1日以后企业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本市集成电路企业,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与该投资额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本市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二是税收优惠。新建的芯片、掩膜、封装、测试等集成电路制造及相关项目,属于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比照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扶持。将新建的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列为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有关贷款贴息。对新建的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免收有关交易手续费和增容费等。对开发出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设计人员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以实物形式给予集成电路人员的奖励部分,准予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三是鼓励出口。上海建立软件产品出口的互联网专用通道,通过专用通道出口的软件产品,可按有形贸易方式进行收付汇核销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企业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再开发后出口的,对该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采取适当保税措施或按加工贸易办法办理。经认定的软件企业,按有关规定享有软件进出口经营权。以上同样适用于集成电路设计业;四是专项资助。由市科委制定专项资助计划,安排经费建立IP库,并构建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平台,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EDA设计服务和性能、质量的评测认定。境外企业向国内企业转让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等使用权或所有权,免征预提所得税。

  深圳的主要政策有:
  一是园区建设。经认定进入产业园区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和土地开发费;二是财政补贴。对2005年建成投产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给予生产性用电、用水价格补贴;对2003年前投资的集成电路项目贷款部分,给予一定的贴息;三是人才激励。集成电路企业为其高级管理和技术骨干购买商品住宅,可获优惠价格;他们及家属落户深圳,不受户口指标限制,免收增容费。等等。
  以上这些产业政策,对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发展已经起到并且正在起着重要的作用。

RFID世界网公众号

为业界提供实时、全面、高质量的RFID行业新闻、方案、案例与技术资讯与深度报道,打造全球权威的RFID产业中文信息门户!

扫码立即关注公众号,每日推送RFID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