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全国范围的基于射频识别的物联网应用
物联网是指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物与物、物与人之间的通信互联,进而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从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网络,扩展到了“人物互联”“万物互联”。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计,2020年中国物联网市场规模将突破2万亿。随着5G、北斗系统的规模化部署和应用,可以预见在“十四五”期间,我国物联网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拓展。
社会治理是物联网应用的重要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构建“智治”模式,就要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将物联网、云技术、区块链等技术融入社会治理之中,服务于新时代社会治理。而进一步加强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集成的智慧物联网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提升我国的社会治理水平,笔者认为还需要在以下三个关键问题上加大解决力度。
加快人的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规范制定
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集成了图像采集与处理、模式识别、机器学习等技术,是典型的智慧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在正常应用环境下可以达到近乎100%的识别率;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手机密码、支付密码,企业的考勤打卡,社区楼宇门禁,新零售商业的顾客识别,铁路、民航等的乘客识别,酒店的入住登记等场景,并且被大量的手机APP所采用。这不仅提供了便民利民服务,也为公共服务场所的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人脸、指纹、虹膜等是人的不变的生物特征,作为“行走”的人体密码,用来证实自己的身份,既方便又安全可靠。但是,目前许多采用人脸等生物特征识别服务的经营者、技术公司,都是通过自行采集用户的这些特征信息,建立了自己的用户生物特征信息库,甚至不经过用户授权,运用面部图像分析技术私自对用户的情感进行分析,并将结果运用于营销活动之中。人脸等生物特征是个人的隐私信息,不同于其他数字字符密码可以被修改重置,“人体密码”是无法重置和修改的,因此一旦发生信息泄露,其后果难以想象。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目前生物特征信息采集的乱象,势在必行。
当然,规范经营者对于用户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行为,并不是要禁止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毕竟我们也已经享受到这些技术所带来的广泛存在的便捷服务,所以应该提出替代性的解决方案。例如,二代身份证的识别验证服务是由公安部门的信息系统通过规范的数据接口来提供的,人的生物特征信息识别验证服务也可以参照此种方式,统一由公安部门提供。
其中,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是由公安部牵头、多部委共建共享的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之一,涵盖我国公民的身份证、教育职业、医疗与社会保障等基本信息,而延展的人口综合信息库也包括人脸等生物特征信息。目前,由公安部门提供的身份证、人脸识别合一的身份验证服务应用于民航、电信、银行、酒店等场景,其二代身份证识别引导下的人脸识别比对,可以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同时,也可提供人口信息数据的导出,供经过认证的第三方经营者使用,从而实现经营者的数据库内网化部署应用,对于内网数据库中既有用户人脸信息识别的速度可以进一步加快。
随着目前我国 “新基建”的不断推进,5G网络、数据中心建设的深入开展,我国公共数据网络的传输速度、数据计算速度将不断提高,对于人脸等生物特征的远程搜索、识别速度也将不断提高,从而使得为人脸识别应用场景提供公共服务成为可行的解决方案。因此,加快在电子政务外网等部署基于人脸等生物特征的居民身份识别统一公共服务,并通过立法杜绝经营者对于公民生物特征信息的私自采集和应用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加大社会治理相关物联网大数据的共享与应用
我们通过物联网感知万物。正是因为物联网的泛在化应用,人类社会掌握的数据量以每两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有研究表明,预计到2020年,我国数据量将占全球数据总量的20%,成为世界第一大数据资源大国。而我国之所以还称不上数据应用强国,主要原因在于大数据的共享应用方面还做得不够。
社会治理要提高社会整体为人民服务的水平,而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其良好的运用对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非常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治理能力已经大幅度提高,进一步的精细化治理需要充分运用海量的物联网大数据,运用现代知识工程理论方法,构建、培育各行各业的社会治理专业化、知识化模型,并不断创新,从而为社会治理提供智慧决策支持服务。
上世纪的知识工程,主要靠知识工程师获取、整理、表达行业专家的知识经验,构建决策支持系统、专家系统来模拟专家的问题处理与解决方案,由于在知识获取、知识表达、知识推理方面遇到极大的困难,整体落地应用进展缓慢。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管理、生产、经济生活均架构在越来越完善的信息平台基础上,各行各业专家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过程均以数据形式保留在信息系统中,因此完整、完善的数据样本与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可以挖掘、发现在某些方面远超人脑思维水平的分析结果和决策方案。特别是融合多个专业、领域的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是提升各行业专业决策水平的关键所在。
当前,我国大数据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单位间、部门间存在的数据孤岛、数据共享壁垒问题,因此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经过近年来政府的大力推进,可以看到我们在数据共享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一批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重大示范工程项目也在落地推进。但是还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对于大数据应用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发达国家的城市如伦敦,不仅广泛开放城市数据,还通过“编程马拉松”“智慧伦敦挑战赛”等多种活动,宣传、教育、鼓励市民、企业积极参与到利用城市大数据为城市治理贡献解决方案的活动中。而我们的一些数据资源开放平台的数据下载量并不高,可用性还不够强,在鼓励大家用政府数据开发社会治理的创新应用方面工作力度还不足。尤其是在一些大数据平台中,由于元数据缺乏,汇集上来的数据难以被其他系统使用,存在“谁的数据还是谁用”现象。
二是数据共享壁垒还广泛存在。大量的物联网应用无时无刻不在采集数据,但许多数据大都躺在数据采集单位部门的数据库中“睡大觉”,如城市公交车载监测物联网。新型公交车辆在发动机、电池、驾驶台等关键部位都安装了大量的传感器,通过车载CAN-BUS(控制器局域网总线技术)和公共无线网络将数据流传送到后台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与车辆技术履历、调度、位置、路况、天气等数据融合,可以构建车辆健康状况监测模型、新能源车辆电量预测模型,实现智能、智慧调度,解决目前大量存在的公交车辆运行故障救援、新能源车辆缺电趴窝等现象,提升市民的公交出行体验。
又如高铁的地对车监测、车载监测、综合检测车、专业检测车等物联网系统汇集的海量数据,其大数据应用应该成为高铁安全运行、基础设施运维的重要依据和保障,但是目前也受制于数据共享度不足的问题,有显著成效的创新应用还不多,这也是目前智慧高铁创新发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由于面临数据安全风险,数据拥有单位普遍没有意愿将数据共享给有充分技术研发能力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使用,由此造成这些数据共享问题的存在。因此,要加快数据确权、数据共享权属的研究与制定,构建依照权属关系的数据共享安全和可控环境,推进各行业公共服务相关大数据的安全共享。
大力推进全国范围的基于射频识别的物联网应用
射频识别(RFID)作为物联网中物体身份的有效标识,与条码、二维码等标识的识别方式相比,具有非接触、自动化、快速识别的优势,已经在金融支付、智能交通、铁路运输、生产制造、物流仓储、销售流通、资产管理、安防管理、防盗防伪、质量追溯等领域大量使用,极大促进了相关领域的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带动相关产业实现了技术、服务、结构升级。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对RFID的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为RFID产业与应用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目前已从政府主导、引导逐步向各行各业主动应用扩散。
一个RFID标识由芯片及其封装构成,其成本远高于喷制印刷的条码、二维码,在绝大多数的应用场景中应实现回收循环利用,否则相应的经济成本将是企业难以承受的。因此基于RFID的物联网应用系统必须是一个阅读接口标准统一、后台数据一致的闭环系统,而其闭环越大,应用效果就越大,规模效益也越高。
一些基于RFID的物联网应用案例,如2000年左右广深铁路公司的RFID客票、某航空公司基于RFID的乘客行李托运管理、某港口的基于RFID的集装箱运输管理等,均未能取得成功,其原因就在于闭环应用范围太小,难以实现物联网应用降本增效目标。
我国目前成功的大范围RFID应用都是由政府和行业主导实现的,如铁路、电网、铁塔、石油管道、油田、危化品运输等,均取得了极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笔者认为,我国政府部门还应继续在一些关键领域推进国家范围内统一标准的RFID应用,以下以RFID托盘运输为例进行阐述。
现代托盘运输始于产品制造,终于消费终端,由物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向第三方租赁托盘,一个托盘上的物品信息与托盘RFID是在数据库中始终绑定的。在物品的仓储运输、流通过程中,可以全部由叉车、传送带等进行托盘装卸作业,在物品交接过程中也同时进行数据交换,可以极大地提高商品运输与流通效率。而目前我国的托盘运输往往局限在一个仓储基地中、一个货运站场中、一个生产或销售企业内部,或是在一条固定的供应链范围内,在运输流通过程中往往还需要人拉肩扛更换托盘等装载或运输工具,或者人工更换托盘上的识别标签,尚未达到生产自动化。
全国范围内统一的RFID托盘运输的实现,需要做到生产制造、仓储物流、交通运输、商业流通等多个领域的托盘规格、RFID、数据交换规程、作业机械等的标准化,需注意与国际标准接轨,并进而培育出我国的规模化托盘租赁经营企业。这是一项复杂的涉及多领域的国民经济综合治理问题,无疑需要国家政府部门进行牵头、引导。基于RFID的托盘运输在我国的广泛实现,必将极大地提高我国相关企业的产业升级,同时极大地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最终造福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