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九原区检察院为每件赃证物分配唯一的“身份证”
作者:许鹿
来源:公众号/九原检察
日期:2017-07-25 08:56:05
摘要:为更好地落实上级院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实现涉案财物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按照上级院统一实施部署,九原区检察院于7月11日——7月14日成功安装并投入试用涉案管理财物系统。该系统以信息化为载体,为每件赃证物分配了唯一的“身份证”(电子标签)。
为更好地落实上级院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实现涉案财物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按照上级院统一实施部署,九原区检察院于7月11日——7月14日成功安装并投入试用涉案管理财物系统。
该系统以信息化为载体,为每件赃证物分配了唯一的“身份证”(电子标签),实现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智能化、流程化。
保管安全无死角保管区设有数控存储柜、密码柜、防磁柜,同时配有除湿器、消毒器、温湿度显示计,保管区和接收区相分隔并设有指纹识别门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确保物品长期安全保管。
各个保管柜利用中央控制器统一控制,入库时制作电子标签,将电子标签贴在赃证物上,方可入库。
智能监控
系统通过赃证物室出入口处的监控报警设备,能自动识别被隐藏的电子标签并记录,对于未经授权的赃证物出入库,系统将自动识别并启动预警装置,同时,对出入情况进行高清录像和拍照。
保管区和接受区装有实时监控设备,对赃证物室进行24小时不间断录像和监控,确保赃证物“无缝隙”接收保管。
经过“一登记二拍照三分位置四写签”的严格管控,自动实现从受理、登记、入库、出库、借调环节的记录。管理员通过智能系统对赃证物存储进行了分部和管理,每件物证的状态都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