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克隆乌鲁木齐公交卡 获利3万余元被判刑
作者:李羚蔚
来源:新疆法制报
日期:2017-05-25 09:37:00
摘要:一张白色的磁卡,经过“黑客”李飞的重新制作,就能当公交卡用,甚至能不限时间、次数乘坐公交车。
一张白色的磁卡,经过“黑客”李飞的重新制作,就能当公交卡用,甚至能不限时间、次数乘坐公交车。
2013年大学毕业后,李飞没有找工作,而是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某小区租了一间房,玩电脑游戏。玩游戏要花钱,如何快速赚钱,李飞经过研究发现,卖公交卡是一个不错的“生意”。
2015年3月,李飞网购了读卡器及大量空白1C卡。利用自行改编的软件,李飞破解了乌市红山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面值158元的“红山一卡通”卡,并将该卡内的信息破解复制到空白卡上。经实验,复制的公交卡完全可以使用,且灵敏度很高,一旦复制卡内余额刷完,再次复制即可。
此后,李飞以该卡系“公交公司内部卡”的名义,利用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以每张80元-100元的价格出售。
短短数月,李飞出售复制卡434余张,价值68572元,李飞从中获利34783元。
2016年2月,李飞的同学刘梦兴买了一张复制卡,她拿到卡后质问在某公交公司上班的表哥张强:“有内部卡为什么不给我分享。”
张强感到很奇怪,因为公交公司根本没有对外出售的内部卡。他拿到刘梦兴的内部卡后发现,该卡没有任何标示编号,但能在刷卡机上读取。张强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了此事。
当月,公交公司报了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李飞抓获,在其租房内搜出数千张复制卡。经讯问,李飞交代了作案事实,并且退还赃款。
今年4月30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以被告人李飞犯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