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完善顶层设计 发力打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近年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现象屡见不鲜,对此国家相继出台政策法律遏制造假行为。但效果却并不明显,这背后是因为利益在作怪。针对这一现象,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为今后一段时期尤其是“十三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路线图。
环保部完善顶层设计 发力打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据环保部介绍,在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三大领域: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强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及时有效应对重大环境事件,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近年来,环保数据造假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焦点。对此,环保部1月6日发布“保数据真实增支撑能力”的通报,表示将在环境数据监测体系建设上逐步发力。
梳理发现,为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仅在2015年,环保部、财政部等多部门就曾编制、印发多项文件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包括《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上述文件提出了建设统一网络、平台、规范等要求,这些措施将在“十三五”时期落地,一系列的财政保障等改革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等都需要推进。
多措施“保真”监测数据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今后一段时期尤其是“十三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路线图。
据环保部介绍,在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三大领域: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强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及时有效应对重大环境事件,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面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环保部称,必须加强顶层设计,重点解决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存在的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部门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不统一,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
前述《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环保部透露,为全面落实《方案》的任务要求,结合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思路,环保部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将《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落实举措,确保落到实处。
常纪文认为,“十三五”时期,《方案》提出的措施都要落地,比如环境监测权上收、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在财政保障上都需要进行一系列改革。还有就是水气一体、海陆一体,也是比较大的挑战,需要对海洋、环保等部门监测方法、监测站点、人员配备等进行规范化、协调化。
此外,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方面的相关工作也在积极推进。据环保部介绍,在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重点城市源解析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又有26个重点城市开展源解析工作,已分3批次完成了22个重点城市源解析结果论证。北京、天津等城市率先试点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财政扶持力度应加大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8年来,中央财政累计下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超过2000亿元。
据环保部介绍,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到480亿元,覆盖了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512个县。
在资金的具体分配上,依据环保部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财政部将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下一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
环保部介绍,2014年度评价考核结果显示,492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有69个,占14.0%;“基本稳定”的有355个,占72.2%;“变差”的有68个,占13.8%,其中“明显变差”的有4个,“一般变差”的有15个,“轻微变差”的有49个。
常纪文表示,生态环境质量出现“变差”,除了京津冀一些地区以外,主要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经济基础比较差、转型能力很差的地区,这些地区应尽量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需要国家对这些地方开展大力扶持,需要区域辅助和上级财政的支持,以及打开环境治理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