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保卡中加载法律援助功能 实现一卡通行
10月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打工的王自成亲身感受到了法律援助“一卡通”带给他的便利。
因为包工头拒付工资,王自成从老家固原市到青铜峡市讨要工钱来来回回几次,讨薪未果之下,他来到青铜峡市法援中心,在出示了社保卡后,工作人员龚成不到20分钟就给他办好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更令王自成欣喜的是,在援助律师和当地调委会共同帮助下,他在当天就拿到了两万元工钱。
龚成告诉记者,有了法律援助“一卡通”信息化系统,受援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时,只需插入受援人的社保卡,就可以读取受援人的基本信息,并判断他是否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当事人从申请到法援中心指派律师最多需要10分钟,免去了当事人去居住地村镇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环节,减少了奔波之劳。
据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已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法律援助网络服务平台,青铜峡市等法律援助中心实现了法律援助审查、咨询、受理、指派、归档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时限从之前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10多分钟,极大方便了受援人。
“2013年,为进一步跟进社会信息化发展,自治区司法厅在使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结合宁夏法律援助 以案定补 工作流程,研发了宁夏法律援助管理系统,通过在宁夏社会保障卡中加载法律援助功能,实现一卡通用、一卡通行,高效履行法律援助指导、管理和服务职能。该系统已于2014年5月在全区27个法律援助中心,424个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站全面运行。”宁夏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张述荣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区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已录入案件7000余件,已有900余名受援人持社会保障卡在法律援助机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直接申请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张述荣说,法律援助“一卡通”惠及宁夏150余万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卡发放至全区所有人口,其中涵盖了宁夏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群,访问社会保障卡中心数据库中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的同时还获得个人社会身份类别,即是否为低保户;随着软件不断更新与数据的对接,将不断实现系统自动识别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人员、特困职工、失业救济人员、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残疾人、农民工等基本信息。该系统能及时更新人员信息,不会遗漏任何需要援助的对象,确保了“应援尽援”。
“宁夏全区每年有近万人接受法律援助,过去,各地的法律援助审批都在县(区)级中心,不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张述荣说,在全区推广实施载有法律援助功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后,困难群众持卡在全区任一法律援助受理点或者登录宁夏法律援助网即可申请援助,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及个人身份证明,使困难群众在最短时间、最近网点得到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同时,宁夏司法厅还建立全区法律援助信息数据库,将法律援助跨区域资源整合纳入法律援助网络(信息)系统,达到全区资源信息共享。自治区司法厅随时可以掌握市、县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工作站、村(居)联系点的动态信息,将咨询、申请、受理、指派、承办到案件归档都处于公开、透明和实时监控之下。系统还针对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站(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公证处等法律服务单位的不同,专门设计了不同的操作功能和信息服务,通过各类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日常的工作动态,不仅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也为有效监管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质量提供技术手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李振国告诉记者,启动“一卡通”后,方便了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今年1月至8月,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诉讼案件4500余件,完成自治区下达全年目标任务3000件的150%,共为5000余名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这项被列为宁夏民生工程的任务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