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将推广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 具备施工考勤等功能
阜新市住建委表示,3 月1 日起,阜新市将在建筑领域推广具备工资支付和施工考勤等功能的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管理,以此监控工程实名用工、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情况,确保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害。
那么,这项惠及农民工权益的管理制度如何实施呢?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农民工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顽疾”,要想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对用工企业进行严格把关。为此,从今年开始,阜新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在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企业,严禁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承揽劳务工程业务。劳务企业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或转包。
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必须同受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使农民工成为建筑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施工现场都必须设置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定的全市统一的《现场务工人员维权告知牌》,告之进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必须办理务工考勤卡、维权途径和解决争议的办法。
实行工资“一卡通”管理
为了加强企业对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监管,阜新市实施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一卡通”管理。用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实名制务工考勤系统,配置现场考勤设备,办理实名制的务工卡。
卡中记录从业人员姓名、工种、培训状况、工资支付等信息。务工人员按要求进行刷卡上岗。雇佣农民工应签订工资代发协议、设立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部通过银行打入农民工工资卡中。
那么,“一卡通”如何防止拖欠工资呢?建设单位按月按完成工程量将20%打入施工企业劳务账户中,由银行及时将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卡中。
按照“用工企业负直接责任、总承包企业负全面责任、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的原则,建设单位按规定比例每月将劳务费和工程款分开支付,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否则负有偿还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总承包企业负责对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的用工、工资发放等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支付分包款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负有按时支付工资的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