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忌匆忙上马诸多问题待解
智慧城市是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在特定历史时刻交汇的产物,也是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要求。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已有28个省市、上百个地区提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超过80%的城市将智慧城市作为“十二五”期间加快经济发展转型的战略导向。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协议,各城市纷纷上马智慧城市项目,将城市信息化建设推向继电子政务建设后的又一高潮。
涵盖三大转型
智慧城市是以智慧的理念规划城市、以智慧的方式建设城市、以智慧的手段管理城市、用智慧的方式发展城市,因此智慧城市的核心是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具体而言,包括政府服务模式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与居民生活方式转型。
政府服务模式转型。管理的科技化与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要求不断创新科技,运用智能化与信息化手段让城市管理更加平衡与协调,使城市充满活力。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能够适时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分析,整合来自各个管理领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政务、交通、安全、服务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城市管理能力,促进政府服务模式的转型。
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智慧城市应该具有智慧的经济结构和产业体系,智慧城市的经济是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不仅实现生产过程的低消耗与无污染,而且生产出来的产品在使用和报废处理上也不污染环境。智慧城市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的支柱产业,优化商务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居民生活方式转型。智慧城市是以人为本的城市,其主要目的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服务于广大城市居民。在劳动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对流程、制度和系统进行全面整合,保障和促进优质服务资源的普遍覆盖和均衡发展。智慧城市是生活舒适便捷的城市,各类网络技术和智能技术对社区、家庭和个人的渗透,能有效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缩小数字鸿沟。
需做好顶层设计
智慧城市建设可以遵循以下总体思路。
做好顶层设计,引领城市发展。从全局视角出发,做好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对整个架构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种参与力量、各种正面的促进因素和负面的限制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和设计。尽快出台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标准、系统接口协议,为地方各级政府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指引,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统一数据标准,为各级政府部门横向之间和同一部门纵向之间各系统互联互通做好准备。
改变服务方式,提升政府效率。完善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目标的电子政务应用框架,打造面向服务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公众、企业的沟通互动,重点推进跨部门的政府服务与资源整合共享、业务协同联动和决策科学支撑。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加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落实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促进行政服务效率提升和政务公开透明。
以需求为导向催生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智慧城市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智慧应用带动当地新技术、新产业发展。
通过政策扶持、智慧应用项目带动、大项目引进、示范基地认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等途径,提升智慧城市相关新技术发展水平,培育当地经济新的增长点。如开展智慧城市应用建设政策研究,研究制定扶持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软件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制定鼓励公共云向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服务的政策,制定鼓励小型城市依托区域内其他城市云服务、企业云服务,还可以以需求为导向培育智慧产业,创建智慧技术和产品研发、智慧应用系统试点示范工程。
鼓励推进信息资源公开、共享和促进社会化开发利用。强化共享体系建设,搭建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确定数据库信息资源的目录,通过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统一的城市数据资源中心。加强信息集约化建设,由政府投资预算管理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推进跨部门业务梳理,对信息系统进行统一建设和统一投资,形成“技术服务、资源服务、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政务建设和管理模式。培育信息资源市场,以政府信息资源为基础,引入市场化机制,将非公益性信息资源产品推向市场,通过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公共信息资源有偿开发利用。
重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信息安全是确保智慧城市健康建设的重点任务,需要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技术资源体系。通过加强制度保障、重视信息安全技术培育来切实提高智慧城市建设的安全可控水平。通过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设统一、完善的智慧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制定信息安全总体实施规范和不同行业的应用指南,建立信息安全责任体系;鼓励地方制定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优先选择安全可控解决方案、产品和承建商的政策。
总之,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合理规划,不能匆忙上马,目前在网络安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标准统一、法规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探索。只有把握机遇,合理规划,才能把智慧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