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盗刷频现 高成本成普及金融IC卡“绊脚石”
作者:RFID世界网收录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期:2012-03-09 09:21:06
摘要:近期,银行卡盗刷事件再度引起各方关注。业内人士认为,磁条卡安全性不高一直被市场所诟病,随着央行要求银行全面推进金融IC卡进程的铺开,不少银行已着手提高IC卡发卡量。
近期,银行卡盗刷事件再度引起各方关注。业内人士认为,磁条卡安全性不高一直被市场所诟病,随着央行要求银行全面推进金融IC卡进程的铺开,不少银行已着手提高IC卡发卡量。
盗刷屡现 警惕“无卡支付”陷阱
记者用“百度”新闻的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为“银行卡
+盗刷”的组合时,网页上出现了数万条与这一关键词密切相关的新闻,如“银行卡九分钟被盗18 .4万”“盗刷案激增银行‘踢皮球’储户呼吁维权
”“37万遭盗刷 工行:或因银行卡信息泄露后被复制”……近段时间,我国各地屡屡出现储户银行卡被异地刷卡消费的“盗卡”事件。
随着银行信用卡业务成为推动消费金融的主力军,我国信用卡消费规模逐年上涨。2011年全年,我国信用卡消费额达到4.1万亿元,在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为22 .6%,比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央行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银行卡累计发卡量29 .49亿张,其中信用卡2 .85亿张。“事实上,信用卡资金被盗用的情况有不少发生在网站购物消费,特别是信用卡在‘无卡支付’时被盗用,值得警惕。”交行卡务中心的一位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有一些购物网站只要求输入身份证号、持卡人姓名、信用卡卡号和信用卡卡背面三位数的验证码(即C V V安全码)就可完成消费,这种不用实物卡和密码的交易被称为“无卡支付”或“无卡无密支付”,主要用于电话支付,归属于信用卡的离线交易。
业内律师认为,对那些有“信用”的商家来说,网上“无卡支付”不会对持卡人的用卡安全造成威胁,但这类支付方式不可避免地会为一些无良商家或不法分子打开非法牟利的方便之门。因此,网上购物消费需要谨慎选择网站和商家,并保护好持卡人个人信息。
信用卡仍应坚持“密码+签名”双保险
“前不久,‘信用卡不设置密码更安全’的说法引起了热议,这说明很多持卡人对信用卡还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事实上,对信用卡设置密码和消费者签名是安全的双保险。”建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说。
其实,令消费者忐忑的是,如果设置密码的信用卡发生盗刷情况,损失将由谁来负担?据了解,银行所提供的失卡保障,大多针对的是没有设置交易密码,仅凭客户签名进行交易的信用卡客户。
一位商业银行卡务中心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大多数银行提供的失卡保障为48小时,因此,银行对持卡人在挂失前48小时内因盗刷信用卡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他也坦言,一般针对无密码信用卡客户银行会采取相关处理措施,而对于设置了密码的客户,银行无法鉴别其消费过程中是否由本人操作,因此,很难承担损失。
目前,国内信用卡的刷卡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签名制,另一种是密码加签名制。签名制要求持卡人将名字签在卡的背面,进行消费时 由 收 单 方 核 对 签 名 。 签 名 制 在 国 外 非 常 通用,因为国外的用卡环境无需校验密码,在国内 , 不 少 收 银 员 并 不 会 核 实 身 份 证 件 或 者 签名,但大多数银行会与商户签订协议,规定商户在消费者进行刷卡消费时,具有核对签字的责任。
根据央行颁布的《银行卡管理条例》中规定,商户收单时应负担起核对信用卡签名的责任,也就是说,用户采用未设密码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时,只要是非本人签字产生的盗刷情况,应由商家承担一定的损失。
据悉,如果持卡人能够证明是在银行终端或商户处被“克隆”,则可追责银行、商户的责任,但大多数情况,持卡人无法举证。日前,央行方面表示,将尽快出台《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强化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的管理,按照监管要求趋同原则,明确非金融机构收单业务经营要求。
针对当下的用卡环境,银行业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持卡人提高自我保障意识是非常重要的,最好不要将储蓄卡和信用卡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在日常生活中不要将银行卡信息透露给他人;把信用卡透支额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防被冒用时损失过大,有大额消费需要时,可以再向银行申请临时授权;遗失后要及时挂失(由于挂失时间每家银行规定不同,因为在挂失前一切损失要由持卡人自行承担,但如果是挂失以后被盗用透支,责任则由银行方面承担)。
换卡成本银行消费者如何分担尚不明确
中国银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金融IC卡累计发行2300万张,可在全国九成商户PO S机使用,2011年实现交易近60亿元。
按照央行去年初拟定的银联标准P B O C 2 .0芯片卡(IC卡)总体目标和具体发行时间表,在受理环境改造方面,在2011年6月底前直联PO S(销售点终端)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A T M (自动柜员机)的受理金融IC卡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底、2012年底前,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国有商业银行应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发行金融IC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发行金融IC卡;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均应为金融IC卡。
由于IC卡(即芯片卡)相对磁条卡来说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因此,推动金融IC卡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客户信息被复制的风险。但是对于银行而言,全面推广IC卡将面临不小的成本压力。此前,已有监管层人士表示,信用卡升级工程至少会为全社会带来将近1000亿的社会成本。
据悉,截至2011年末,工行已发行具有非接功能的银联芯片卡逾400万张,2011年消费额达177亿元。其中,工行在上海地区发行非接功能芯片卡13 .4万张。工行信用卡中心总裁栾建胜认为,一家银行必须综合考虑财务状况分期投入,银行也只有在信用卡业务达到一定规模后,才有能力去更新换代。
赵宇梓也表示,金融IC卡广泛推广后,持卡人可直接在社保、医疗、交通、文化、休闲等领域使用。但同时,赵宇梓坦言,“一张芯片卡的成本差不多在20元/张,而磁条卡仅几元钱。另外,银行还需要投入不小的成本进行P O S机改造。在卡片方面,消费者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但具体承担多少会由银行核算出来,制定一个标准。”
盗刷屡现 警惕“无卡支付”陷阱
记者用“百度”新闻的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为“银行卡
+盗刷”的组合时,网页上出现了数万条与这一关键词密切相关的新闻,如“银行卡九分钟被盗18 .4万”“盗刷案激增银行‘踢皮球’储户呼吁维权
”“37万遭盗刷 工行:或因银行卡信息泄露后被复制”……近段时间,我国各地屡屡出现储户银行卡被异地刷卡消费的“盗卡”事件。
随着银行信用卡业务成为推动消费金融的主力军,我国信用卡消费规模逐年上涨。2011年全年,我国信用卡消费额达到4.1万亿元,在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为22 .6%,比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央行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银行卡累计发卡量29 .49亿张,其中信用卡2 .85亿张。“事实上,信用卡资金被盗用的情况有不少发生在网站购物消费,特别是信用卡在‘无卡支付’时被盗用,值得警惕。”交行卡务中心的一位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有一些购物网站只要求输入身份证号、持卡人姓名、信用卡卡号和信用卡卡背面三位数的验证码(即C V V安全码)就可完成消费,这种不用实物卡和密码的交易被称为“无卡支付”或“无卡无密支付”,主要用于电话支付,归属于信用卡的离线交易。
业内律师认为,对那些有“信用”的商家来说,网上“无卡支付”不会对持卡人的用卡安全造成威胁,但这类支付方式不可避免地会为一些无良商家或不法分子打开非法牟利的方便之门。因此,网上购物消费需要谨慎选择网站和商家,并保护好持卡人个人信息。
信用卡仍应坚持“密码+签名”双保险
“前不久,‘信用卡不设置密码更安全’的说法引起了热议,这说明很多持卡人对信用卡还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事实上,对信用卡设置密码和消费者签名是安全的双保险。”建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说。
其实,令消费者忐忑的是,如果设置密码的信用卡发生盗刷情况,损失将由谁来负担?据了解,银行所提供的失卡保障,大多针对的是没有设置交易密码,仅凭客户签名进行交易的信用卡客户。
一位商业银行卡务中心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大多数银行提供的失卡保障为48小时,因此,银行对持卡人在挂失前48小时内因盗刷信用卡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他也坦言,一般针对无密码信用卡客户银行会采取相关处理措施,而对于设置了密码的客户,银行无法鉴别其消费过程中是否由本人操作,因此,很难承担损失。
目前,国内信用卡的刷卡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签名制,另一种是密码加签名制。签名制要求持卡人将名字签在卡的背面,进行消费时 由 收 单 方 核 对 签 名 。 签 名 制 在 国 外 非 常 通用,因为国外的用卡环境无需校验密码,在国内 , 不 少 收 银 员 并 不 会 核 实 身 份 证 件 或 者 签名,但大多数银行会与商户签订协议,规定商户在消费者进行刷卡消费时,具有核对签字的责任。
根据央行颁布的《银行卡管理条例》中规定,商户收单时应负担起核对信用卡签名的责任,也就是说,用户采用未设密码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时,只要是非本人签字产生的盗刷情况,应由商家承担一定的损失。
据悉,如果持卡人能够证明是在银行终端或商户处被“克隆”,则可追责银行、商户的责任,但大多数情况,持卡人无法举证。日前,央行方面表示,将尽快出台《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强化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的管理,按照监管要求趋同原则,明确非金融机构收单业务经营要求。
针对当下的用卡环境,银行业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持卡人提高自我保障意识是非常重要的,最好不要将储蓄卡和信用卡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在日常生活中不要将银行卡信息透露给他人;把信用卡透支额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防被冒用时损失过大,有大额消费需要时,可以再向银行申请临时授权;遗失后要及时挂失(由于挂失时间每家银行规定不同,因为在挂失前一切损失要由持卡人自行承担,但如果是挂失以后被盗用透支,责任则由银行方面承担)。
换卡成本银行消费者如何分担尚不明确
中国银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金融IC卡累计发行2300万张,可在全国九成商户PO S机使用,2011年实现交易近60亿元。
按照央行去年初拟定的银联标准P B O C 2 .0芯片卡(IC卡)总体目标和具体发行时间表,在受理环境改造方面,在2011年6月底前直联PO S(销售点终端)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A T M (自动柜员机)的受理金融IC卡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底、2012年底前,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国有商业银行应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发行金融IC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发行金融IC卡;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均应为金融IC卡。
由于IC卡(即芯片卡)相对磁条卡来说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因此,推动金融IC卡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客户信息被复制的风险。但是对于银行而言,全面推广IC卡将面临不小的成本压力。此前,已有监管层人士表示,信用卡升级工程至少会为全社会带来将近1000亿的社会成本。
据悉,截至2011年末,工行已发行具有非接功能的银联芯片卡逾400万张,2011年消费额达177亿元。其中,工行在上海地区发行非接功能芯片卡13 .4万张。工行信用卡中心总裁栾建胜认为,一家银行必须综合考虑财务状况分期投入,银行也只有在信用卡业务达到一定规模后,才有能力去更新换代。
赵宇梓也表示,金融IC卡广泛推广后,持卡人可直接在社保、医疗、交通、文化、休闲等领域使用。但同时,赵宇梓坦言,“一张芯片卡的成本差不多在20元/张,而磁条卡仅几元钱。另外,银行还需要投入不小的成本进行P O S机改造。在卡片方面,消费者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但具体承担多少会由银行核算出来,制定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