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行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
2009年10月以来,海南省纠风办会同海南省财政厅等部门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在全省推行了以“一卡通”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一卡通”改革,就是以补贴对象为单位,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人一折一号”,由财政部门通过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农信社”)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补贴对象的“一卡通”存折账户。
“一卡通”改革背景
过去,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涉及部门多,管理监督难。改革前,海南省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分属财政、农业、林业、民政、计生等多个部门,实行多套发放系统,上级财政部门难以准确及时掌握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二是发放形式不统一,一人多折。不同的补贴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各自选择代理金融机构发放,导致补贴对象手头持有好几个补贴资金存折,既不利于集中管理又给补贴对象造成不便。三是容易滋生贪污腐败现象。改革前,由于对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发放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省纠风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在总结万宁市、澄迈县、琼中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在全省全面推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
“一卡通”改革主要做法
落实责任分工。海南省政府和各市县政府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交通、发改、农业、监察、纠风、教育、民政、公安、农信社等14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分工。其中,市县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实施“一卡通”改革,组织实施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财政部门作为改革牵头单位,负责惠民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补贴项目及补贴对象确定等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配合“一卡通”补贴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农信社作为代理金融机构负责免费为补贴对象办理“一卡通”存折并发放补贴资金;省纠风办和各市县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明确发放范围。海南省明确规定,凡财政预算安排的,直接支付给居民用于经济发展和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各类补贴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 围。“一卡通”发放范围不仅涵盖了农村惠农补贴资金项目,而且还涵盖了城镇居民补贴资金项目。自2009年10月改革以来,海南省先后将城镇居民的城镇低保、城市生活补贴、城市物价补贴等24个补贴项目列入“一卡通”发放范围。
规范发放流程。海南省纠风办督促海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改革资金发放操作规程》,细化和明确了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流程:一是对补贴对象个人基础信息和补贴项目基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并录入“一卡通”操作系统;二是农信社免费为每个补贴对象办一张个人存折并配发一张银行卡,实行“一人一折一号”;三是下达惠民补贴资金指标,当期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补贴金额经过公示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四是财政部门将当期补贴发放名册等有关信息提供给农信社,农信社核对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入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
建立信息系统。海南省研发了全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各项惠民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统计上报等相关手续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为了提高发放效率,农信社布设了6136台小型银行自助结算终端,覆盖全省所有建制村,补贴对象尤其是农村居民可以就近领取补贴,实现了“一卡在手、补贴到家”。
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给补贴对象免费发放《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实用手册》,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为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群众对“一卡通”的政策内容、补贴项目和标准、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有了深入了解。
督促检查促“一卡通”改革顺利进行
在推进“一卡通”改革中,海南省纠风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单位先后3次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32个,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惠民补贴规定的违纪违法案件。2009年10月以来,各级纠风办牵头查处违反惠民补贴规定的违纪违法案件45件,8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如文昌市东阁镇由于对低保对象申报材料审查把关不严,发生了3名低保对象病故后,仍然由家属领取其低保金的“死人吃低保”问题。问题发现后,省纠风办立即督办,对文昌市民政局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东阁镇副镇长等5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通过推行“一卡通”改革,减少了补贴资金发放环节,强化了对补贴资金的监管,方便了群众,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截至2011年7月,海南省各级财政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贴包括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农村低保金、城镇低保金等114个项目,资金达15亿元,惠及城乡居民124万人。
2009年10月以来,海南省纠风办会同海南省财政厅等部门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在全省推行了以“一卡通”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一卡通”改革,就是以补贴对象为单位,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人一折一号”,由财政部门通过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农信社”)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补贴对象的“一卡通”存折账户。
“一卡通”改革背景
过去,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涉及部门多,管理监督难。改革前,海南省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分属财政、农业、林业、民政、计生等多个部门,实行多套发放系统,上级财政部门难以准确及时掌握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二是发放形式不统一,一人多折。不同的补贴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各自选择代理金融机构发放,导致补贴对象手头持有好几个补贴资金存折,既不利于集中管理又给补贴对象造成不便。三是容易滋生贪污腐败现象。改革前,由于对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发放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省纠风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在总结万宁市、澄迈县、琼中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在全省全面推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
“一卡通”改革主要做法
落实责任分工。海南省政府和各市县政府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交通、发改、农业、监察、纠风、教育、民政、公安、农信社等14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分工。其中,市县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实施“一卡通”改革,组织实施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财政部门作为改革牵头单位,负责惠民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补贴项目及补贴对象确定等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配合“一卡通”补贴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农信社作为代理金融机构负责免费为补贴对象办理“一卡通”存折并发放补贴资金;省纠风办和各市县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明确发放范围。海南省明确规定,凡财政预算安排的,直接支付给居民用于经济发展和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各类补贴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 围。“一卡通”发放范围不仅涵盖了农村惠农补贴资金项目,而且还涵盖了城镇居民补贴资金项目。自2009年10月改革以来,海南省先后将城镇居民的城镇低保、城市生活补贴、城市物价补贴等24个补贴项目列入“一卡通”发放范围。
规范发放流程。海南省纠风办督促海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改革资金发放操作规程》,细化和明确了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流程:一是对补贴对象个人基础信息和补贴项目基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并录入“一卡通”操作系统;二是农信社免费为每个补贴对象办一张个人存折并配发一张银行卡,实行“一人一折一号”;三是下达惠民补贴资金指标,当期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补贴金额经过公示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四是财政部门将当期补贴发放名册等有关信息提供给农信社,农信社核对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入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
建立信息系统。海南省研发了全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各项惠民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统计上报等相关手续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为了提高发放效率,农信社布设了6136台小型银行自助结算终端,覆盖全省所有建制村,补贴对象尤其是农村居民可以就近领取补贴,实现了“一卡在手、补贴到家”。
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给补贴对象免费发放《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实用手册》,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为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群众对“一卡通”的政策内容、补贴项目和标准、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有了深入了解。
督促检查促“一卡通”改革顺利进行
在推进“一卡通”改革中,海南省纠风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单位先后3次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32个,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惠民补贴规定的违纪违法案件。2009年10月以来,各级纠风办牵头查处违反惠民补贴规定的违纪违法案件45件,8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如文昌市东阁镇由于对低保对象申报材料审查把关不严,发生了3名低保对象病故后,仍然由家属领取其低保金的“死人吃低保”问题。问题发现后,省纠风办立即督办,对文昌市民政局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东阁镇副镇长等5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通过推行“一卡通”改革,减少了补贴资金发放环节,强化了对补贴资金的监管,方便了群众,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截至2011年7月,海南省各级财政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贴包括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农村低保金、城镇低保金等114个项目,资金达15亿元,惠及城乡居民12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