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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危化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行业标准即将出台

作者:徐建华
来源:中国质量报
日期:2011-06-01 11:52:14
摘要:记者从5月20日至5月21日在上海举行的气瓶电子标签标识应用考察和行业应用标准实施研讨会上获悉,我国气瓶电子标签行业标准已经通过了工信部的审定,即将出台,对于规范我国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从5月20日至5月21日在上海举行的气瓶电子标签标识应用考察和行业应用标准实施研讨会上获悉,我国气瓶电子标签行业标准已经通过了工信部的审定,即将出台,对于规范我国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此次通过国家审定的3项气瓶电子标签行业标准分别是《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通用技术要求 第1部分:气瓶电子标识代码》、《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应用技术规范》和《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通用技术要求 第3部分:读写器特殊要求》,主要由上海华申公司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所负责起草。

      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专家王文峰告诉记者,“气瓶电子标识代码”标准主要规定了采用电子标签标识的危险化学品气瓶代码的编码对象、代码的结构和表示方法,适用于采用电子标签标识的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编码、气瓶使用登记和安全管理信息数据的处理。

       据介绍,“气瓶电子标识代码”标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对气瓶编号的规定,定义了气瓶电子标识代码为15位特征组号码,这15位代码分别由一位数字气瓶品种码、两位数字气瓶充装单位地址码、四位数字气瓶充装单位码、两位数字气瓶使用登记年份码和六位数字顺序码组成。如地处××省(市),由××省(市)气瓶安全监察行政管理部门给出的单位编号为“0315”的某气瓶充装企业,在2009年登记入编的第1053号无缝气瓶,其气瓶的电子标识代码为:1××031509001053。

      “应用技术规范”标准则主要规定了用于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的电子标签的性能、封装与固接要求和标签内存储数据的格式等内容,适用于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的设计、标签的封装和应用。其中,对于电子标签的物理特性和环境适应性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工作温度和存储温度、相对湿度、抗紫外线、抗X射线、抗静电、抗静磁场、抗金属屏蔽、完成一次识读时间、读写距离以及使用寿命等,每一项都有着具体而严格的指标进行限定。如在完成一次识读时间方面,规定在气瓶的充装、检验、配送等环节中,标签与读写器完成一次读写操作所需的时间应不大于1 秒。

      同时,“应用技术规范”标准还对电子标签的防伪特性(包括唯一性、安全性、防转移性)、封装与固接要求(包括尺寸与封装形态、封装材料、封装体颜色)和数据格式(包括应用数据分区、应用分区标识、标签发行信息、气瓶基本信息、数字签名信息、气瓶检验信息、充装信息、发瓶信息、收瓶信息)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在封装与固接要求方面,要求电子标签的尺寸与封装形态应满足对不同类型气瓶的固接要求。

      “读写器特殊要求”标准则主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气瓶电子标签读写器的环境适应性、防爆、防腐蚀性和数据通信安全等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读写器的设计和应用。这些要求主要是指气候和生物环境适应性、化学活性物质环境适应性、防爆要求以及安全加密要求等。如在防爆要求方面,就包括本质安全等级、防爆类型、最高表面温度、外壳要求、内部元件、电池要求等多个方面,非常具体。

      王文峰认为,该系列标准对读写器的防爆特性、在特定的气候和生物环境、化学活性物质环境下的安全性等要求作出了规定,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必要和切实可行的。另外,该系列标准规定的气瓶标识代码,可由气瓶安全监管部门、应用单位按标准的要求编码,对气瓶使用登记、充装生产、气瓶在其流通环节中实现安全管理,符合我国危险化学品气瓶电子标签标识具体的应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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