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经营现状的声明
北京 2011-05-16(中国商业电讯)--声明人:郭朝秀(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股东、监事)
声明人:黄万福(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股东)
声明人郭朝秀是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的创始人之一,拥有该企业20%的股权,同时任企业监事。声明人黄万福于2010年9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享有该企业40%的股权。
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自成立以来,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一直由另一股东张迎独自一人掌控,从未按企业章程及法律规定召开会,也未向声明人公开任何财务账目。虽然经声明人多次要求召开股东会、公开企业财务账簿,但未得到任何答复。现声明人已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现声明人就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的经营现状声明如下:目前,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由张迎一人操控。在此期间,张迎利用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的便利,将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的网站改作他用,并将所得利益记入个人账户,对企业的经营所得未作如实记载。另外,张迎用北京助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美术作品“助人”申请注册了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的商标,此行为没有经过股东会的授权,也未经过声明人的同意,声明人不认可该行为的合法性,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张迎利用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的平台,打着“助人” “助人电脑”的旗号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令人愤慨,声明人在此表示强烈的谴责!同时,声明人重申:在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召开股东会并向股东公开财务账簿以前,声明人不认可张迎以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以企业的名义所作的有损企业及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此期间,所谓的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所进行的经营行为均是张迎个人所为,声明人不予认可,对所售产品及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张迎不代表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不代表助人或者助人电脑,均是其个人行为。声明人已就张迎侵害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利益的行为已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并会进一步采取相关法律措施,来制止张迎的侵害行为,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北京助人嘉业科贸中心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朝秀 黄万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