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发放电子信息IC卡 无牌车可上路
装上IC卡无牌新车可上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交管部门向汽车销售企业发放电子信息IC卡,解决了未售新车无牌上路的两难困境,令无牌新车也能购置交强险。 未售新车上路怕重罚 “一辆新车上牌前,必须经过刑侦验车、安全性能检测等程序,这些都需要驾车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如此一来,免不了无牌上路的情况出现。如今,在深圳无牌车上路将被罚一万元、扣证6个月。”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常务副会长张弦告诉记者,去年8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无牌车上路处罚十分严厉。
张弦表示,无牌新车上路不仅仅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而且未出售车辆一般情况下不会购买交强险,也存在安全隐患,一旦无牌新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无法得到保障。 为解决新车临时移动的实际问题,方便交警依法管理,市交警局借鉴香港经验,结合深圳实际,创新“深圳市未售新车移动专用临时号牌管理模式”,并研发了“新车移动专用临时号牌管理系统”。
电子信息IC卡上“双保险” 据市交警局车管处副处长凡振科介绍,未售出新车专用临时号牌业务将于2月21日正式启动。 据介绍,新车移动专用临时号牌专用于汽车经销商在新车未售出前需移动车辆时使用,用于其他车辆一律无效。专用临时号牌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可记录具体车辆信息的电子信息IC卡,内容包括经销商信息、车辆信息及有效期等信息;二是专用临时号牌(现有临时号牌),采用现有临时号牌样式,注明其有效期、车辆品牌信息由对应的电子信息卡记录;三是可悬挂在车牌架处的悬挂临时号牌,悬挂在车辆安装号牌的位置,以便于识别、监管。
“经销企业将新车信息提前一天通过互联网录入电子信息IC卡内,并按要求为新车安装悬挂号牌,然后才能上路行驶。该车售出后,电子信息IC卡可用于下一辆新车,信息通过互联网更新。”凡振科介绍,目前,全市发放移动专用临时号牌总量控制在5000张以内。其中,加入汽车经销商商会的经销企业已发出2500张电子信息IC卡,由汽车经销企业根据销量向车管所申请专用临时号牌;未加入商会的由经销企业到车管所申请,车管所根据其销量具体发放IC卡和专用临时号牌,总量控制在500张以内。
持有电子信息IC卡的汽车经销企业凭卡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单个电子信息IC卡最低保险保额100万元第三者财产险及交强险,解决了未上牌新车上路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交通事故难以赔偿的问题。 未售新车也能挂牌上路 凡振科介绍,未售出新车上路行驶必备三大条件:第一,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请将纸质临时号牌正本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左下角,将纸质临时号牌复印件粘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左下角;第二,塑胶板号牌(纸质号牌的放大号,为了方便路面交警或电子警察对该种车型上路违法行为的记录)悬挂在机动车前后号牌位,第三,随车携带与临时号牌相对应的IC卡、交强险保险单原件、车辆的合格证或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如果原件抵押在银行,其复印件须同时加盖银行公章和经销企业公章)等相关登记资料。未售出的新车上路时,路面民警可以通过PDA进行核实,电子信息IC卡和专用临时号牌信息一致的,方视为有效临时号牌。
凡振科介绍,从2月21日起,路面民警查获未售新车不能同时提供临时行驶IC卡和悬挂专用临时号牌的;专用临时号牌与交警电脑系统记录信息不一致的;专用临时号牌申领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的,都按无牌证车辆予以一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6分,并扣留机动车。 汽车经销企业若需申请专用临时号牌及电子信息卡,应准备齐各项资料,前往位于宝安北路华南汽车交易中心F区的华南车管服务站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