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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推行“咪表”停车

作者:刘宏伟 吴妍焱
来源:沈阳晚报
日期:2010-04-20 09:51:13
摘要:规范建设停车场所、逐步推行停车场划卡交费……4月19日,为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市交通管理指挥部初步拟定了《沈阳市规范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相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4月23日后,该方案将得到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规范建设停车场所、逐步推行停车场划卡交费……4月19日,为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市交通管理指挥部初步拟定了《沈阳市规范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相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4月23日后,该方案将得到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方案》要求,5月20日之前,各区(县、市)政府要组织规划、建设、人防、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立即对本辖区内可供停泊车辆的区域(含道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电子档案和资料库。并在此基础上,对本辖区内可供利用的停车区域、道路进行统一的停车规划。要求全面规划路内停车区域,要将可利用的空闲土地规划为公共停车场用地,充分开掘地下停车场所和可供利用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自有的停车场地。 

  在5月底前,市中心五区政府要建成不同类别的规范停车管理示范区。其中包括:铁百地区建立单向行驶路侧停车示范区;北陵大街、黄河大街之间的岐山路、宁山路建立双向行驶路侧停车示范区;中街地区建立繁华商业区停车示范区;御泉华庭、尚品天城小区建立居民住宅小区外停车示范区;西塔地区建立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停车示范区。 

  6月1日,将计划在全市开展停车管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区(县、市)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成立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对本辖区停车场违法、违规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的停车场包括: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地等方式设置的供车辆停放的公共停车场;供本单位、住宅区车辆停放的专用停车场;在城市道路内设置的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停车场及泊位。这期间,相关部门对已颁发的停车场经营许可及营业执照一律重新审核。 

  昨日市领导特意强调说:“今后,沈城所有新建项目将严格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停车场。” 

  记者注意到,《方案》中已明确将大型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中。特别是要对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的区域、公共交通枢纽、地铁换乘站等可以实现自用车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规划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年底前,在中街地区、太原街地区、五爱街地区、三好街地区及沈阳南站、北站地区等繁华商业区和交通集散地,将规划制定出大型公共停车场、停车楼建设方案。 

  市建委及各区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推广先进的“咪表”停车经营管理模式,通过计时收费限制停车或缩短停车时间,提高临时停车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此项工程首先在中心城区特别是商业区实行。同时,还将逐步整合、完备停车场信息,最终建成一个全市统一的停车场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平台,实现对车位的实时监控和及时显示,通过道路电子板、呼叫中心,并配合GPS定位系统,指导驾驶人停车,实现交通的智能化和现代化。 

  市停车管理办公室将推行全市停车场“咪表”停车泊位“城市一卡通”划卡交费,逐步取缔人工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