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三步走 构建“物联网产业生态村”
作者:中国联通技术部物联网办公室 刘毅敏 |
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日期:2010-11-01 15:47:13
摘要:大力发展物联网已经成为中国今后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各行各业特别是电信运营商应该进一步加大对物联网的研究力度,积极探讨业务发展之路。
如果说2009年是物联网发展的元年,那么2010年则是物联网发展的关键一年。在中国,2010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准备启动年,各地方政府已经纷纷在规划讨论中将发展物联网设为重要议题。在实际应用层面,各行业基于物联网的应用也如雨后春笋,早期以政企应用为主的物联网产业初见成效。
由此可见,大力发展物联网已经成为中国今后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各行各业特别是电信运营商应该进一步加大对物联网的研究力度,积极探讨业务发展之路。
起步阶段问题多
在探讨业务发展路线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的物联网发展现状做一个梳理。总结起来,目前中国物联网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
相比于已规模使用物联网应用的欧美地区,中国的物联网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该阶段,商业模式和相关技术尚在摸索之中,距离大规模产业推广还有不少差距。该阶段的另一个特点是大量新生行业市场的无序开拓,这对电信运营商提供整合式服务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正如第一点的分析,目前中国的物联网业务种类繁多,大部分业务都还处于试验或示范运营的阶段,这也是因为缺乏商业模式的缘故。从具体方向看,目前的业务种类以面向政府和企业的应用为主,面向大众的很少,如图1所示。
鉴于中国物联网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国物联网的规模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孤岛现象。目前各类应用分布在不同行业,应用之间过于零散,没有形成物联网产业的整体效能,另外物联网各应用系统之间差别较大,有的即使在同一行业内也难以复制,缺乏与通信网络的有机融合,深层次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更是做不到,这些都限制了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大。
标准缺乏。统一的终端标识和标准的通信协议是形成“网”的标志,而目前物联网方面虽然成立了相当数量的标准化组织,但是在行业和国家层面都缺乏整合力度。部分通信运营商只能先通过企业标准规范市场,但是发展统一的行业标准迫在眉睫,并且这也有利于我国在未来进一步获得相关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成本偏高。成本偏高实际上是前两个问题导致的直接结果,行业解决方案成本居高不下将严重制约成功的商业模式的建立,而没有成功的商业模式,物联网产业的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另外,物联网发展还面临着信息安全、地址资源、行业合作壁垒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物联网发展同样重要。
物联网的促进作用
尽管物联网问题较多,然而其发展潜力非常可观,且对于电信运营商本身也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首先,物联网能突破行业增长极限。目前,传统通信用户的争夺已经白热化,开拓新市场是运营商面临的巨大挑战。物联网开辟了全新的市场,蕴藏了丰富的、低离网率、高ARPU值的用户资源。目前全球人口总数67亿,移动用户已接近50亿户,人与人之间的通信日趋饱和;而全球有100亿台机器和传感器,只有大概不到1%使用了物联网业务。
其次,物联网可帮助运营商纵深切入行业用户领域。相对于传统的增值业务比较偏重于娱乐资讯,物联网面对的是更广泛的行业应用。物联网业务使电信运营商与客户的关系更加紧密,能显著降低营销和管理成本,并能促使电信运营商渗透到企业生产链条中,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实现与企业的共赢。
最后,物联网能促进收入的增长。物联网是一个发展迅速、规模巨大的市场,虽然ARPU值较低,但是终端数量的极大提高将拉动总体通信业务收入的上升。
运营商发挥主导力量
电信运营商应该在物联网产业发展中承担更重要的角色,甚至应起到主导作用。笔者认为,发挥电信运营商的主导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大力发展移动通信网络。对于移动通信网络,电信运营商首先应通过资费模式创新来降低使用移动通信网络的成本门槛,促使更多的物联网应用加入到移动通信网络中来;其次应充分重视物联网业务特点对网络带来的影响,比如业务的稀疏传输、终端的群组特性、数据的高安全要求等,及时对网络进行优化;最后应进一步扩大3G新型网络的覆盖广度,满足交通、物流等特定行业对物联网应用的迫切需求。
积极建立合作共赢关系。物联网业务的产业链条很长,而且多数应用涉及“两化”融合,需要服务商具备丰富的相关行业经验。得益于近年来中国政府和龙头企业对于信息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在行业信息化服务领域已经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系统集成商和信息服务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应充分利用产业链各方的力量,一方面在支撑层面推行中间件架构,为业务的灵活实现创造环境;另一方面在商业模式上要更加开放,创新收入分成模式,双管齐下与社会各方积极建立合作共赢关系。
着力推进先导应用。电信运营商应选择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效应、技术产业带动作用强、关联性高的重点领域开展物联网先导应用示范,推动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这些领域包括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物流、精细化农牧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智能医疗、智能家居等。
促进终端融合。通信终端对物联网发展至关重要。电信运营商应大力推进通信终端的小型化、智能化、规模化和低成本化,更为重要的是要促进通信终端与各类传感器的融合,形成标准接入模块,进一步实现即插即用、自动配置、自动升级等功能。
建立运营支撑平台。物联网产业链中间必须部署一个运营支撑平台,为相关物联网应用提供中间支撑功能,比如接入、信息采集、传输转发、通信关联、开放接口、维护、安全、计费、管理等辅助功能,应用服务商基于该平台提供业务的时候只关注应用本身而无需考虑在网络运行中的其他问题,便可提供可靠和可信的物联网服务,而这个运营支撑平台的最佳提供者就是电信运营商。
推进标准化。物联网产业的标准化是克服物联网产业发展障碍和降低成本的关键,电信运营商多年标准化的网络和支撑系统的积累是物联网产业发展的财富,无论是通信中间件还是物联网运营支撑架构,都可以成为电信运营商推进物联网标准化的务实切入点。
三步走路线建议
根据网络与支撑系统成熟度、运营经验、系统集成能力、标准化程度的进展,电信运营商的物联网产品推广可以通过三个阶段实现。
第一阶段(2010年~2011年):通道类产品为主。在本阶段,运营商的重点是提供通道类产品。对于物联网产业而言,管道服务是基础,也是产业链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最基本的需求,该类产品简单易行,适合运营商快速切入物联网市场。
要提供该类服务,运营商需要在现有通信产品的基础上完成下列工作:首先,创立专门服务物联网的产品品牌,在产业界逐步建立“物联网服务商”的认知;其次,建立统一的终端编码体系,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奠定基础;再次,建立专属资费体系,机器通信在业务量模型上完全不同于人与人的交互通信,电信运营商有必要为物联网提供更加灵活的资费体系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在具体行业应用层面,受限于整个产业成熟度不足,电信运营商应以广泛合作、积极试点方式为主,在产业链各层面寻找一批可靠的合作伙伴,但是在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还未完善时要避免盲目复制扩大规模。
在该阶段,电信运营商应开始建设或完善信息运营支撑平台,为物联网终端提供统一的管理,为各类应用开发提供标准接口。
第二阶段(2011年~2015年):商业模式成熟。在该阶段,物联网产业的标准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成熟商业模式开始不断涌现,电信运营商已经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物联网信息运营支撑平台,在重点行业已经具备相当经验,产业合作已经初具成效。
该阶段电信运营商应着重完成下列工作:第一,开发成熟的物联网中间件产品并推向市场;第二,提供运营商定制的移动通信与近距无线通信融合的物联网通信终端,同时开始建立基于这些终端的“应用商店”;第三,促进传统通信业务和物联网应用进一步结合,实现综合信息服务;第四,以行业应用为基础,积极拓展面向公众用户群的物联网应用;第五,在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促进各类物联网应用规模增长。
在该阶段,电信运营商应以更积极的姿态投入到物联网标准化设计、物联网产业咨询等服务中,在产业标准方面保持话语权。
第三阶段(2015年以后):标准化程度极大提高。在该阶段物联网服务已经无处不在,标准化程度极大提高,“物联网产业生态村”开始形成。电信运营商在该阶段的工作包括:首先,促进各种网络及应用高度的协同和融合,实现跨网络,跨行业的泛在应用;其次,促进各类基于物联网平台和物联网终端的增值业务发展,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再次,促进物联网应用在公众用户中的普及,使之逐步成为基础性服务。
在该阶段,电信运营商应整合物联网技术和产业构架,建立政府引领、电信运营商主导的和谐共赢的物联网生态环境,物联网终端数量规模增长,向着“感知中国”、“智慧地球”的终极目标不断迈进。
由此可见,大力发展物联网已经成为中国今后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各行各业特别是电信运营商应该进一步加大对物联网的研究力度,积极探讨业务发展之路。
起步阶段问题多
在探讨业务发展路线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的物联网发展现状做一个梳理。总结起来,目前中国物联网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
相比于已规模使用物联网应用的欧美地区,中国的物联网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该阶段,商业模式和相关技术尚在摸索之中,距离大规模产业推广还有不少差距。该阶段的另一个特点是大量新生行业市场的无序开拓,这对电信运营商提供整合式服务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正如第一点的分析,目前中国的物联网业务种类繁多,大部分业务都还处于试验或示范运营的阶段,这也是因为缺乏商业模式的缘故。从具体方向看,目前的业务种类以面向政府和企业的应用为主,面向大众的很少,如图1所示。
鉴于中国物联网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国物联网的规模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孤岛现象。目前各类应用分布在不同行业,应用之间过于零散,没有形成物联网产业的整体效能,另外物联网各应用系统之间差别较大,有的即使在同一行业内也难以复制,缺乏与通信网络的有机融合,深层次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更是做不到,这些都限制了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大。
标准缺乏。统一的终端标识和标准的通信协议是形成“网”的标志,而目前物联网方面虽然成立了相当数量的标准化组织,但是在行业和国家层面都缺乏整合力度。部分通信运营商只能先通过企业标准规范市场,但是发展统一的行业标准迫在眉睫,并且这也有利于我国在未来进一步获得相关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成本偏高。成本偏高实际上是前两个问题导致的直接结果,行业解决方案成本居高不下将严重制约成功的商业模式的建立,而没有成功的商业模式,物联网产业的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另外,物联网发展还面临着信息安全、地址资源、行业合作壁垒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物联网发展同样重要。
物联网的促进作用
尽管物联网问题较多,然而其发展潜力非常可观,且对于电信运营商本身也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首先,物联网能突破行业增长极限。目前,传统通信用户的争夺已经白热化,开拓新市场是运营商面临的巨大挑战。物联网开辟了全新的市场,蕴藏了丰富的、低离网率、高ARPU值的用户资源。目前全球人口总数67亿,移动用户已接近50亿户,人与人之间的通信日趋饱和;而全球有100亿台机器和传感器,只有大概不到1%使用了物联网业务。
其次,物联网可帮助运营商纵深切入行业用户领域。相对于传统的增值业务比较偏重于娱乐资讯,物联网面对的是更广泛的行业应用。物联网业务使电信运营商与客户的关系更加紧密,能显著降低营销和管理成本,并能促使电信运营商渗透到企业生产链条中,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实现与企业的共赢。
最后,物联网能促进收入的增长。物联网是一个发展迅速、规模巨大的市场,虽然ARPU值较低,但是终端数量的极大提高将拉动总体通信业务收入的上升。
运营商发挥主导力量
电信运营商应该在物联网产业发展中承担更重要的角色,甚至应起到主导作用。笔者认为,发挥电信运营商的主导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大力发展移动通信网络。对于移动通信网络,电信运营商首先应通过资费模式创新来降低使用移动通信网络的成本门槛,促使更多的物联网应用加入到移动通信网络中来;其次应充分重视物联网业务特点对网络带来的影响,比如业务的稀疏传输、终端的群组特性、数据的高安全要求等,及时对网络进行优化;最后应进一步扩大3G新型网络的覆盖广度,满足交通、物流等特定行业对物联网应用的迫切需求。
积极建立合作共赢关系。物联网业务的产业链条很长,而且多数应用涉及“两化”融合,需要服务商具备丰富的相关行业经验。得益于近年来中国政府和龙头企业对于信息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在行业信息化服务领域已经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系统集成商和信息服务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应充分利用产业链各方的力量,一方面在支撑层面推行中间件架构,为业务的灵活实现创造环境;另一方面在商业模式上要更加开放,创新收入分成模式,双管齐下与社会各方积极建立合作共赢关系。
着力推进先导应用。电信运营商应选择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效应、技术产业带动作用强、关联性高的重点领域开展物联网先导应用示范,推动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这些领域包括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物流、精细化农牧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智能医疗、智能家居等。
促进终端融合。通信终端对物联网发展至关重要。电信运营商应大力推进通信终端的小型化、智能化、规模化和低成本化,更为重要的是要促进通信终端与各类传感器的融合,形成标准接入模块,进一步实现即插即用、自动配置、自动升级等功能。
建立运营支撑平台。物联网产业链中间必须部署一个运营支撑平台,为相关物联网应用提供中间支撑功能,比如接入、信息采集、传输转发、通信关联、开放接口、维护、安全、计费、管理等辅助功能,应用服务商基于该平台提供业务的时候只关注应用本身而无需考虑在网络运行中的其他问题,便可提供可靠和可信的物联网服务,而这个运营支撑平台的最佳提供者就是电信运营商。
推进标准化。物联网产业的标准化是克服物联网产业发展障碍和降低成本的关键,电信运营商多年标准化的网络和支撑系统的积累是物联网产业发展的财富,无论是通信中间件还是物联网运营支撑架构,都可以成为电信运营商推进物联网标准化的务实切入点。
三步走路线建议
根据网络与支撑系统成熟度、运营经验、系统集成能力、标准化程度的进展,电信运营商的物联网产品推广可以通过三个阶段实现。
第一阶段(2010年~2011年):通道类产品为主。在本阶段,运营商的重点是提供通道类产品。对于物联网产业而言,管道服务是基础,也是产业链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最基本的需求,该类产品简单易行,适合运营商快速切入物联网市场。
要提供该类服务,运营商需要在现有通信产品的基础上完成下列工作:首先,创立专门服务物联网的产品品牌,在产业界逐步建立“物联网服务商”的认知;其次,建立统一的终端编码体系,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奠定基础;再次,建立专属资费体系,机器通信在业务量模型上完全不同于人与人的交互通信,电信运营商有必要为物联网提供更加灵活的资费体系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在具体行业应用层面,受限于整个产业成熟度不足,电信运营商应以广泛合作、积极试点方式为主,在产业链各层面寻找一批可靠的合作伙伴,但是在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还未完善时要避免盲目复制扩大规模。
在该阶段,电信运营商应开始建设或完善信息运营支撑平台,为物联网终端提供统一的管理,为各类应用开发提供标准接口。
第二阶段(2011年~2015年):商业模式成熟。在该阶段,物联网产业的标准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成熟商业模式开始不断涌现,电信运营商已经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物联网信息运营支撑平台,在重点行业已经具备相当经验,产业合作已经初具成效。
该阶段电信运营商应着重完成下列工作:第一,开发成熟的物联网中间件产品并推向市场;第二,提供运营商定制的移动通信与近距无线通信融合的物联网通信终端,同时开始建立基于这些终端的“应用商店”;第三,促进传统通信业务和物联网应用进一步结合,实现综合信息服务;第四,以行业应用为基础,积极拓展面向公众用户群的物联网应用;第五,在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促进各类物联网应用规模增长。
在该阶段,电信运营商应以更积极的姿态投入到物联网标准化设计、物联网产业咨询等服务中,在产业标准方面保持话语权。
第三阶段(2015年以后):标准化程度极大提高。在该阶段物联网服务已经无处不在,标准化程度极大提高,“物联网产业生态村”开始形成。电信运营商在该阶段的工作包括:首先,促进各种网络及应用高度的协同和融合,实现跨网络,跨行业的泛在应用;其次,促进各类基于物联网平台和物联网终端的增值业务发展,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再次,促进物联网应用在公众用户中的普及,使之逐步成为基础性服务。
在该阶段,电信运营商应整合物联网技术和产业构架,建立政府引领、电信运营商主导的和谐共赢的物联网生态环境,物联网终端数量规模增长,向着“感知中国”、“智慧地球”的终极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