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是如何被“包装”的
作者:RFID世界网 收编
来源:中国计算机报
日期:2010-09-28 15:41:52
摘要:目前,很多项目都被“包装”成物联网项目,许多企业也“改头换面”成为物联网企业。如何甄别一个项目或企业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物联网”项目或企业,成为困扰政府,监管部门,乃至一些评审专家的现实问题。
目前,很多项目都被“包装”成物联网项目,许多企业也“改头换面”成为物联网企业。如何甄别一个项目或企业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物联网”项目或企业,成为困扰政府,监管部门,乃至一些评审专家的现实问题。
这个问题,也就是物联网产业范围界定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回答,国家也难以对物联网产业规模有一个准确的统计。根据笔者提出的“中国式”物联网定义,下面列出了一个“评判标准”,一家之见,算是抛砖引玉。
物联网由RFID、传感网(WSN)、M2M、和两化融合这四大业务或技术组成
物联网项目“评判标准”
“感知”这个词是国内各界在谈论物联网是比较常用的,源于温总理 “感知中国”的提法,这里所说的“感知”能力和“传感器”的含义较广。传感器是指能够把“非电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所有Devices(设备),也包含把一种电信号转换成另一种电信号的设备, 如Controllers(控制器)、Actuators(执行器)、Transducers(转换器)等,而不是专指Sensors。“感知”的核心点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完成信息抓取(Capture)和指令下发的能力。
1. 根据“中国式”物联网定义,一个物联网系统应该有感知层、传输层和应用层,包括能够被自动感知的“物”(instrumented Things,即“自能”和“使能”的物)和“联网”两大要素,缺一不可;
2. 感知层必须具备“机器”本身的“自动”感知和执行能力,所谓自动,就是用传感器(Sensor)、控制器(Controller)、RFID读卡器等采集数据, 用执行器(Actuator)、控制器等发出指令,一般不需要人工干预和“手动”操作;
3. 传输层必须通过某种有线和/或无线传输网络进行传输,存在包括内网、专网和互联网等组合形式;
4. 应用层必须包含由机器“自动“执行的识别、报警、定位等一系列功能。
举例来说,传统的销售“物”的B2B或B2C或C2C电子商务网站都不是物联网。传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如果只有摄像头拍摄,传输到服务器,但是应用层只有人工查看,没有自动识别和报警等功能,不能算是一个典型的物联网系统。一些“防伪”应用,例如图书上的防伪标识,如果没有联网实现跟踪,酒瓶盖上的防伪标识,如果只做到用手机以人工发防伪编码短信查证,也只是半个物联网系统。海尔“物联网冰箱”,如果只有冰箱本身孤立的一些提示功能,没有联网营运,也不能算是一个物联网系统;手机拍照后把照片上传到冰箱上显示,主要是人工操作,和现有的Youtube、Flickr和电子相框等应用类似,也不能算是物联网。
所以严格说来,依据其公开的功能描述来看,海尔“物联网冰箱”还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物联网系统。
物联网企业“评判标准”:
物联网产业链主要包括:芯片制造——传感器制造——设备制造——网络服务——软件开发——集成商——服务商等环节,在物联网理念出现之前,这个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早已存在很多企业。
1. 从业于物联网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企业,如果提供感知层、传输层、应用层的产品和服务,且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例如50%(这个可由政府主管部门确定)以上,可以算是物联网企业;
2. 感知层物联网企业包括各种传感器和芯片(如RFID、压力传感器等)生产商,各种控制器(如楼控设备)和执行器(如VAV阀门+控制器)提供商等;
3. 传输层物联网企业可以包括三网融合后的电信和移动营运商,但如果不满足物联网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50%,也不能算是物联网企业;
4. 应用层物联网企业包括软件、中间件、实时数据库等产品提供商和M2M服务营运商等。
举例来说,中国移动虽提供传输层服务,但如果物联网相关收入达不到其收入50%以上,不能算是物联网企业;其下属或与其合作的以提供物联网服务为其主营业务的企业才算是物联网企业。
一些嵌入式系统芯片生产商,如英特尔、ARM以及国内的“唐芯一号”等, 由于其芯片具备一定的通用性,在物联网各个环节都有应用,也可用于其他方面,但如果其芯片在物联网应用项目中的中收入不占整个收入的50%以上,也不能算是物联网企业。
关于传感器和传感网
物联网对应的英文词是“Internet of Things”,而传感网对应的英文是”Sensor Networks”或范围更窄的Wireless Sensor Networks。因为物联网的概念更广、更“感性”、更大众化,而传感网在英文中是一个纯技术术语,这正好和中文翻译反过来。
因此,物联网应该是“大名”,传感网是“小名”。进一步说,传感网应该是物联网的一部分。按笔者《物联网: 技术、应用、标准和商业模式》一书中提出的观点,物联网由RFID、传感网(WSN)、M2M和两化融合这四大业务或技术组成(如图所示)。
当然,这个划分也是一个按学术群组或流派,或产业群组或从业人群的划分,便于分类和统计而已,并非一个技术或学术上的精确或科学划分。
另外,从领导人强调“感知”和偏爱“传感网”这个角度来看,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领导层和监管层长期“重硬轻软”的潜在取向,领导的意图和指示毕竟也是来至于下层的汇报,这也正好折射出整个中国社会长期“重硬轻软”的深层次基因。
物联网“误区”与“瓶颈”
因为物联网还没有一致认同的定义,目前仍然是总说纷纭,网上及业界有很多人也常常爱谈论物联网“误区”,往往谈误区的人是自己就站在“误区”里,当然这也可能包括我本人。下面列举本人看到的几大“误区”和“瓶颈”说之我见:
1. 首先,如前文所说,国内最流行的“物联网定义”就存在不少误区,应该多研究,采用更专业的定义;
2. 一定要“联网”到互联网上才是物联网:这种说法不准确,因为物联网存在形式还有内网(Intranet)和外网(Extranet),且目前占大部分;
3. 物联网是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网络综合体: 这个说法把已经很大的物联网进一步“泛化”了,也有一些物联网科普书籍异想天开地把物联网“科幻化”乃至“巫术化”,缺乏科学态度。笔者认为,物联网主要还是人与物、物于物的网络综合体。
4. 物联网安全问题被夸大,甚至有人提出所谓“美国阴谋论”:这个说法没有依据,有些“妄自菲薄”,物联网安全问题和一般IT系统安全问题基本类似,现有技术再加以发展和延伸基本可以解决;
5. 物联网的最大瓶颈是IP地址不足:这个说法不成立,寻址可以通过UID等多种方式解决,有的物联网(WSN)并不在IP网络上运行。
6. 物联网是一个全新东西,是“蓝海”(早期误区):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早已存在,(任何)产业的发展永远都只可能走“螺旋上升”的模式,绝对的“蓝海”不存在。
7. 物联网必须攻破关键技术,尤其是传感器技术,才能有大发展(早期误区): 传感器和控制器等末端很可能是物联网产业对GDP贡献的大头,但不一定就是最关键的技术,有的关键技术可能很简单,不一定需要技术攻关才能掌握。
物联网产业大发展很可能最需要的是HTML式的统一数据交换标准(融合RFID中间件领域已经较为成熟的ONS、PML等标准)这样一个很简单的关键技术,加以发扬光大和推广就能有一个大的发展。
这个问题,也就是物联网产业范围界定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回答,国家也难以对物联网产业规模有一个准确的统计。根据笔者提出的“中国式”物联网定义,下面列出了一个“评判标准”,一家之见,算是抛砖引玉。
物联网由RFID、传感网(WSN)、M2M、和两化融合这四大业务或技术组成
物联网项目“评判标准”
“感知”这个词是国内各界在谈论物联网是比较常用的,源于温总理 “感知中国”的提法,这里所说的“感知”能力和“传感器”的含义较广。传感器是指能够把“非电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所有Devices(设备),也包含把一种电信号转换成另一种电信号的设备, 如Controllers(控制器)、Actuators(执行器)、Transducers(转换器)等,而不是专指Sensors。“感知”的核心点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完成信息抓取(Capture)和指令下发的能力。
1. 根据“中国式”物联网定义,一个物联网系统应该有感知层、传输层和应用层,包括能够被自动感知的“物”(instrumented Things,即“自能”和“使能”的物)和“联网”两大要素,缺一不可;
2. 感知层必须具备“机器”本身的“自动”感知和执行能力,所谓自动,就是用传感器(Sensor)、控制器(Controller)、RFID读卡器等采集数据, 用执行器(Actuator)、控制器等发出指令,一般不需要人工干预和“手动”操作;
3. 传输层必须通过某种有线和/或无线传输网络进行传输,存在包括内网、专网和互联网等组合形式;
4. 应用层必须包含由机器“自动“执行的识别、报警、定位等一系列功能。
举例来说,传统的销售“物”的B2B或B2C或C2C电子商务网站都不是物联网。传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如果只有摄像头拍摄,传输到服务器,但是应用层只有人工查看,没有自动识别和报警等功能,不能算是一个典型的物联网系统。一些“防伪”应用,例如图书上的防伪标识,如果没有联网实现跟踪,酒瓶盖上的防伪标识,如果只做到用手机以人工发防伪编码短信查证,也只是半个物联网系统。海尔“物联网冰箱”,如果只有冰箱本身孤立的一些提示功能,没有联网营运,也不能算是一个物联网系统;手机拍照后把照片上传到冰箱上显示,主要是人工操作,和现有的Youtube、Flickr和电子相框等应用类似,也不能算是物联网。
所以严格说来,依据其公开的功能描述来看,海尔“物联网冰箱”还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物联网系统。
物联网企业“评判标准”:
物联网产业链主要包括:芯片制造——传感器制造——设备制造——网络服务——软件开发——集成商——服务商等环节,在物联网理念出现之前,这个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早已存在很多企业。
1. 从业于物联网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企业,如果提供感知层、传输层、应用层的产品和服务,且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例如50%(这个可由政府主管部门确定)以上,可以算是物联网企业;
2. 感知层物联网企业包括各种传感器和芯片(如RFID、压力传感器等)生产商,各种控制器(如楼控设备)和执行器(如VAV阀门+控制器)提供商等;
3. 传输层物联网企业可以包括三网融合后的电信和移动营运商,但如果不满足物联网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50%,也不能算是物联网企业;
4. 应用层物联网企业包括软件、中间件、实时数据库等产品提供商和M2M服务营运商等。
举例来说,中国移动虽提供传输层服务,但如果物联网相关收入达不到其收入50%以上,不能算是物联网企业;其下属或与其合作的以提供物联网服务为其主营业务的企业才算是物联网企业。
一些嵌入式系统芯片生产商,如英特尔、ARM以及国内的“唐芯一号”等, 由于其芯片具备一定的通用性,在物联网各个环节都有应用,也可用于其他方面,但如果其芯片在物联网应用项目中的中收入不占整个收入的50%以上,也不能算是物联网企业。
关于传感器和传感网
物联网对应的英文词是“Internet of Things”,而传感网对应的英文是”Sensor Networks”或范围更窄的Wireless Sensor Networks。因为物联网的概念更广、更“感性”、更大众化,而传感网在英文中是一个纯技术术语,这正好和中文翻译反过来。
因此,物联网应该是“大名”,传感网是“小名”。进一步说,传感网应该是物联网的一部分。按笔者《物联网: 技术、应用、标准和商业模式》一书中提出的观点,物联网由RFID、传感网(WSN)、M2M和两化融合这四大业务或技术组成(如图所示)。
当然,这个划分也是一个按学术群组或流派,或产业群组或从业人群的划分,便于分类和统计而已,并非一个技术或学术上的精确或科学划分。
另外,从领导人强调“感知”和偏爱“传感网”这个角度来看,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领导层和监管层长期“重硬轻软”的潜在取向,领导的意图和指示毕竟也是来至于下层的汇报,这也正好折射出整个中国社会长期“重硬轻软”的深层次基因。
物联网“误区”与“瓶颈”
因为物联网还没有一致认同的定义,目前仍然是总说纷纭,网上及业界有很多人也常常爱谈论物联网“误区”,往往谈误区的人是自己就站在“误区”里,当然这也可能包括我本人。下面列举本人看到的几大“误区”和“瓶颈”说之我见:
1. 首先,如前文所说,国内最流行的“物联网定义”就存在不少误区,应该多研究,采用更专业的定义;
2. 一定要“联网”到互联网上才是物联网:这种说法不准确,因为物联网存在形式还有内网(Intranet)和外网(Extranet),且目前占大部分;
3. 物联网是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网络综合体: 这个说法把已经很大的物联网进一步“泛化”了,也有一些物联网科普书籍异想天开地把物联网“科幻化”乃至“巫术化”,缺乏科学态度。笔者认为,物联网主要还是人与物、物于物的网络综合体。
4. 物联网安全问题被夸大,甚至有人提出所谓“美国阴谋论”:这个说法没有依据,有些“妄自菲薄”,物联网安全问题和一般IT系统安全问题基本类似,现有技术再加以发展和延伸基本可以解决;
5. 物联网的最大瓶颈是IP地址不足:这个说法不成立,寻址可以通过UID等多种方式解决,有的物联网(WSN)并不在IP网络上运行。
6. 物联网是一个全新东西,是“蓝海”(早期误区):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早已存在,(任何)产业的发展永远都只可能走“螺旋上升”的模式,绝对的“蓝海”不存在。
7. 物联网必须攻破关键技术,尤其是传感器技术,才能有大发展(早期误区): 传感器和控制器等末端很可能是物联网产业对GDP贡献的大头,但不一定就是最关键的技术,有的关键技术可能很简单,不一定需要技术攻关才能掌握。
物联网产业大发展很可能最需要的是HTML式的统一数据交换标准(融合RFID中间件领域已经较为成熟的ONS、PML等标准)这样一个很简单的关键技术,加以发扬光大和推广就能有一个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