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国无线电管理重点工作扫描
作者: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
日期:2007-09-07 08:58:34
摘要:2007年,我国无线电管理部门提出,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规划和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规范无线电台站设置与管理,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2007年,我国无线电管理部门提出,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规划和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规范无线电台站设置与管理,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和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科学合理规划,满足通信、广电、铁路、交通、航空、航天、公安、气象、农业、科研和国防等各个行业和部门的无线电业务需求,服务于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国防建设的各个领域。同时,要积极倡导和推动无线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开发和利用。要重点做好UHF频段无线射频识别(RFID)、超宽带(UWB)、宽带无线接入等无线新技术新应用的频率规划工作;按照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第三代移动通信频率分配前期准备工作;要积极开展GSM与GSM-R的频率协调工作;进一步推进800MHz数字集群的应用。要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提高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全面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在2006年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国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清查已分配、指配的频率使用和频占费缴纳情况,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频率等违规台站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已批准长期未用的无线电频率要及时收回;要逐步完善无线电台站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完整、准确、及时,为全国无线电台站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为规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与使用、引导各类无线电台站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检测的管理;继续加强对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做好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的认定和监管工作。
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及卫星网络协调工作。边境(界)地区无线电频率台站、国际间卫星网络协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权益、关系到卫星通信、广播、航天、国防等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要继续加强与俄罗斯、越南等周边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边境(界)频率协调,并根据我国与周边国家或地区签署的协议做好边境(界)地区无线电监测工作,维护国家利益;要加强卫星网络协调工作,继续做好卫星网络申报及协调工作。要注意收集整理各国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等技术资料,研究国际协调程序,使协调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
积极开展北京2008年奥运会无线电管理准备工作。要继续加强与各部门、各地方的协调配合,调整、完善奥运无线电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奥运会及测试赛的频率审批、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等无线电管理工作。要把加强协调配合与促进奥运各项准备工作开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
北京奥运会无线电管理指挥中心职能,构建北京市奥运无线电管理的工作平台,服务奥运、服务社会。
要加大对京外有奥运会比赛项目的天津、秦皇岛、沈阳、上海和青岛5个内地城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积极支持北京2008年奥运会各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开展,协助推进奥运会无线电管理各项准备工作的实施。
加大无线电监测力度,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要进一步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进行的各类非法活动,充分发挥现有无线电监测、定位设备的效能;要建立重点频段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无线电频率使用及干扰查处等情况,加强执法力度,认真清理未经批准被擅自使用的频率,使无线电监测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各类无线电业务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空中电波环境;要在全国已建立保护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有效开展工作,继续巩固保护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活动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和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科学合理规划,满足通信、广电、铁路、交通、航空、航天、公安、气象、农业、科研和国防等各个行业和部门的无线电业务需求,服务于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国防建设的各个领域。同时,要积极倡导和推动无线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开发和利用。要重点做好UHF频段无线射频识别(RFID)、超宽带(UWB)、宽带无线接入等无线新技术新应用的频率规划工作;按照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第三代移动通信频率分配前期准备工作;要积极开展GSM与GSM-R的频率协调工作;进一步推进800MHz数字集群的应用。要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提高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全面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在2006年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国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清查已分配、指配的频率使用和频占费缴纳情况,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频率等违规台站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已批准长期未用的无线电频率要及时收回;要逐步完善无线电台站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完整、准确、及时,为全国无线电台站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为规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与使用、引导各类无线电台站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无线电台(站)在用发射设备检测的管理;继续加强对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做好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的认定和监管工作。
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及卫星网络协调工作。边境(界)地区无线电频率台站、国际间卫星网络协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权益、关系到卫星通信、广播、航天、国防等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要继续加强与俄罗斯、越南等周边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边境(界)频率协调,并根据我国与周边国家或地区签署的协议做好边境(界)地区无线电监测工作,维护国家利益;要加强卫星网络协调工作,继续做好卫星网络申报及协调工作。要注意收集整理各国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等技术资料,研究国际协调程序,使协调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
积极开展北京2008年奥运会无线电管理准备工作。要继续加强与各部门、各地方的协调配合,调整、完善奥运无线电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奥运会及测试赛的频率审批、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等无线电管理工作。要把加强协调配合与促进奥运各项准备工作开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
北京奥运会无线电管理指挥中心职能,构建北京市奥运无线电管理的工作平台,服务奥运、服务社会。
要加大对京外有奥运会比赛项目的天津、秦皇岛、沈阳、上海和青岛5个内地城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积极支持北京2008年奥运会各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开展,协助推进奥运会无线电管理各项准备工作的实施。
加大无线电监测力度,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要进一步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进行的各类非法活动,充分发挥现有无线电监测、定位设备的效能;要建立重点频段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无线电频率使用及干扰查处等情况,加强执法力度,认真清理未经批准被擅自使用的频率,使无线电监测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各类无线电业务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空中电波环境;要在全国已建立保护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有效开展工作,继续巩固保护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活动成果,完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