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人社年度业务处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C2024-01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级人社年度业务处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6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22页)“(二)社会保障卡数据处理1、数据处理人员负责与银行和卡商在制卡过程中的对接;负责与全省13个市的制卡数据衔接、问题卡数据回馈管理;负责和社保卡相关的数据处理操作。2、负责处理社保卡相关的各类运维问题处理、汇总;负责社保卡的相关测试工作;负责全省PSAM卡的制作。”更正为“(二)社会保障卡数据处理1、认真学习和了解全省社保卡工作目标、要求以及发展趋势,积极协助采购方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为工作推进提供基础支持。2、负责全省电子社保卡渠道的申请、维护、报表数据报送等工作,同时做好电子社保卡在政务、交通、就医购药等方面的应用相关事务。3、负责与银行和卡商在制卡过程中的对接;负责与全省13个市的制卡数据衔接、问题卡数据回馈管理;负责和社保卡相关的数据处理操作。4、负责管理督促省级一卡通专区的建设和优化工作,(“一卡通”专区是为江苏省内持社会保障卡的用户提供人社经办、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便民专区)。督促运维人员做好社保卡一卡通专区系统的日常监控与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针对运维人员提出的各类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排查,并与相关部门及技术团队保持密切沟通,协同解决相关问题;优化完善社保卡一卡通专区相关功能,对项目组的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三)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24页)“八、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有实施本项目的项目经验及专业服务能力,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ITSS)资质证书和信息系统集成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更正为“八、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有实施本项目的项目经验及专业服务能力,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24页)“八、其他要求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的专家支持团队,应具有数据库工程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认证证书、系统厂商工程师证书和虚拟化工程师证书等;投入本项目的1名项目经理应具有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和国产操作系统工程师证书;投入本项目的1名运维组长应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高级)和云计算工程师证书(高级);投入本项目的1名运维工程师应具有网络工程师(中级)或同等以上证书,云计算工程师证书(中级)和国产操作系统工程师证书。”更正为“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的专家支持团队,投入本项目的1名项目经理应具有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国产操作系统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投入本项目的1名运维组长应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高级)和云计算工程师证书(高级);投入本项目的1名运维工程师应具有网络工程师(中级)或同等以上证书,云计算工程师证书(中级)和国产操作系统工程师证书,驻场人员具有相关岗位5年工作经验。”
(五)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 24页)“(2)运维流程方案。供应商应提供针对项目需求的运维流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硬件巡检周期、巡检内容、巡检方式、运维服务内容、方式,各项管理制度等。”更正为“(2)巡察巡检方案。供应商应提供针对关于采购方各办公点办公电脑、打印机等硬件及网络等巡察巡检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巡检周期、巡检内容、巡检方式等,合理配备专家支撑服务团队在各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支援驻场任务。”
(六)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24页)“八、其他要求3、投标人投标时应针对本次服务,需提供以下方案:”增加 “(6)社保卡一卡通专区等系统的管理方案。供应商应提供针对社保卡一卡通专区等系统的日常监控与维护工作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异常情况排查处置、优化完善专区相关功能、对项目组的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评估等、其他日常监督管理等。(7)档案管理方案。供应商应针对采购方需要纳入归档范围的各类信息化和综合保障类项目的资料,提供档案管理方案,实现档案从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和电子化的全流程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七)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2运维流程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流程方案进行打分,综合考虑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由评审专家根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符合或者没有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2.2巡察巡检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巡察巡检方案进行打分,综合考虑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由评审专家根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符合或者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八)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二)服务方案”中增加“2.6社保卡一卡通专区等系统的管理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社保卡一卡通专区等系统的管理方案进行打分,综合考虑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由评审专家根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符合或者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7档案管理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进行打分,综合考虑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由评审专家根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符合或者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九)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4.1.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ITSS)资质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删除
(十)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4.2.1投标人拟投入本次项目的1名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和国产操作系统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更正为“4.2.1投标人拟投入本次项目的1名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和国产操作系统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
(十一)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4.2.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家技术支持服务团队,提供该团队成员的技术认证资料,具体包括:数据库工程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认证证书、系统厂商工程师证书和虚拟化工程师证书,提供1项证书得3分,最高12分,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上述证书一人多证书按一证计算,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更正为“4.2.4驻场人员具有相关岗位5年工作经验,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工作经验须提供公司加盖公章的承诺件,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4-07-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江苏省12333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410
联系人:曹洋
联系电话:025-83236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严晓薇
联系电话:025-83668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晓薇
电话:025-8366853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