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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第三中学学校食堂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4-07-29
摘要:一卡通

项目概况

呼图壁县第三中学学校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图壁县环保局三楼招标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HCZB-2024-019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第三中学学校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食堂设施、设备情况:

(1)我校占地面积150亩,餐厅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上下两层。目前在校学生约1400人。其中内初班就餐学生人数约620人。本地学生就餐人数约200人,就餐座位约 800,可容纳 800人左右以上流动就餐。为学校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学校提供后堂做饭场地及硬件设施设备(托管服务期满返还学校)。

(2)我校提供餐厅已经装修完毕,保证进驻立即使用,餐厅内设施、设备齐全,并保证餐厅内、供暖、照明及水、电的正常使用、监控设备能够实现全方位监视。

(3)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餐饮器具、食堂的清洁消毒卫生工作及除水、暖、电等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局限于食材、人员开支、燃油费、燃气费及有关部门的检测费用等)。

二、项目内容:呼图壁县第三中学学校食堂托管服务

 1、菜品供应及伙食标准:

       (1)内出班学生每天伙食标准17元(早餐4元,中餐8元,晚餐5元)。在每天保证三次正餐的情况下,每个学生每个人保证每天1个鸡蛋、每周2次水果、每周1次牛奶。本地生自主消费。

(2)早餐供应种类有:至少供应2种素菜、包子、馍馍,花卷、鸡蛋、馅饼、稀饭、黑米粥、小米粥、蛋花汤等。

(3)午餐供应种类有:至少供应两荤两素4种菜、拉面、米饭、炒面、抓饭等。

(4)晚餐供应种类有:至少供应2种素菜、包子、烤包子、馍馍、蛋炒饭、汤饭、汤饺、臊子面、牛肉面、油香、葱花饼、馅饼、黑米粥、稀饭等。

(5)肉的投放量必须保证学生人均每天不低于60克的标准。牛、羊、鸡肉搭配。

      (6)早、晚餐做到每周每天不重样。

(7)饭菜品种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花样要丰富。每周要根据学校提出食谱,进行供餐,如未按照食谱执行或未经校方同意,擅自改变食谱,扣除当天费用不予结算。

(8)餐厅严格根据学生就餐人数,合理配备新鲜饭菜。在坚持不浪费的原则基础上按需打饭,每天一日三餐的饭菜必须保质保量供应,学生可再次免费加主食,确保住宿学生100%管饱管够,避免出现在开饭时间内晚来的学生吃不上饭等情况发生。坚决杜绝采购品相不好或不符合要求的劣质食材。严禁给学生供应剩饭剩菜。

(9)学校落实领导陪餐制度,陪餐领导每日对三餐的质量、卫生、服务、防疫等进行督查落实,委托经营方必须全力配合。

2、委托经营方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三部门令第4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如有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委托经营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被上级通报的,学校将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屡教不改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3、餐厅在运行过程中,餐厅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工资、工伤、保险及其他各类费用都由委托经营方承担。

4、委托经营方及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上岗证、健康证,从业人员政治审核必须由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学校备案,方可上岗。所有餐厅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校纪校规,文明上岗,定期接受上级食品安全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培训。

5、学校食堂的食材接受学校的监管,食堂食材必须到正规的供应商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有相应的供货资质,委托经营方必须坚持“索票索证”制度,并建好相应的各级各类台账。

6、委托经营方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燃气费用由委托经营方承担。水、电、燃气等在使用期内维护、维修费用由委托经营方承担。

7、委托经营方及从业人员严格服从区、州、县及教育行政部门防疫要求,防疫基本物资费用由委托经营方承担。

8、乙方接受校方对食材采购、操作工艺、流程、饭菜价格、饭菜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防疫等进行监督。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每发现一次按委托经营合同予以处罚。

9、校方定期对饭菜质量进行评价,学生家长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凡满意率不达标累计达5次以上,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必须使用呼图壁县第三中学提供的一卡通消费系统。食堂托管的经营收入内初班学生(以刷卡记录进行核算)学校支付。本地生刷卡消费自行支付。

      11、每天按照学校监管人员要求接受食材成本核算,并进行公示。


合同履行期限:托管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每学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具有餐饮管理及服务等项目,企业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提供营业执照;3.2、投标人如经营管理餐饮场所需具备并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3.3、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长期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相关证明);3.4、有学校饮食行业五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且在学校食堂经营合作单位、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餐饮管理服务的业绩并有正在经营的实体;(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5、组织机构完善。食堂拟任管理负责人必须具备从事学校食堂或集体大型食堂管理工作履历1年以上及有效证明材料。3.6、 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资金实力,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3.7、 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无负债,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食堂委托管理,不接受借用别人资质进行委托管理,不接受个体户及法人妥托参加投标。必要时,业主将进行实地考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图壁县环保局三楼招标办公室

方式:线下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昌吉呼图壁县环保局二楼招标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昌吉呼图壁县环保局二楼招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内的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套,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单位社保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10:00时至2024年8月1日下午20: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呼图壁县环保局三楼招标办公室报名。投标人报名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接收,领取招标文件前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方能领取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图壁县第三中学     

地址:呼图壁县        

联系方式:周先生 15559314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图壁县环保局三楼招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什女士 136599744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什女士

电 话:  13659974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