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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文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香洲区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4-04-02
摘要:rfid
项目概况

香洲区文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香洲区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4022HW

项目名称:香洲区文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香洲区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99,48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香洲区文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香洲区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399,488.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信息化设备智慧墙显示屏(定制)1(个)详见采购文件258,000.00-
1-2其他信息化设备馆员工作站(不含电脑和身份证阅览器)7(台)详见采购文件84,000.00-
1-3其他信息化设备RFID门禁设备21(台)详见采购文件378,000.00-
1-4其他信息化设备信息化其他硬件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451,400.00-
1-5应用软件图书馆信息化业务平台1(套)详见采购文件1,449,900.00-
1-6其他服务政务云服务租赁(含原系统数据转移至云平台)1(项)详见采购文件173,188.00-
1-7应用软件政务云基础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12(套)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
1-8应用软件政务云基础软件-国产数据库2(套)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
1-9应用软件政务云基础软件-中间件7(套)详见采购文件31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香洲区文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香洲区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香洲区文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香洲区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人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请各参与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5.如投标人需提供演示视频的,请自带演示设备和演示文件(评标现场仅提供投影),在评标现场进行演示。演示地点为: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评标区(联系人:纪琳琳、刘诗婷,15812774574、1379898242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三台石路东侧、香山湖公园北侧(在建)

联系方式:0756-2316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

联系方式:0756-8508640、13798982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琳琳、刘诗婷

电  话:0756-8508640、1379898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