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协同集约化服务及室藏诉讼卷宗电子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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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智能协同集约化服务及室藏诉讼卷宗电子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3-11-13 至 2023-11-20撰写单位: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撰写人:许云川
(智能协同集约化服务及室藏诉讼卷宗电子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智能协同集约化服务及室藏诉讼卷宗电子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5-00250 项目名称:智能协同集约化服务及室藏诉讼卷宗电子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2F(金山北路21-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沈阳市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联系方式: 024-2621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50-52-2 联系方式: 15566043377 邮箱地址: lnsyabcd@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马官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010140023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云川 电 话: 15566043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