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ID协议开发读写器采购
一、技术标准
1、项目名称:RFID协议开发读写器
2、项目目的:验证RFID开发读写器的在开发的协议下读取灵敏度、读写距离、读写时间,以及在不同环境下读写器的抗干扰、稳定性等性能,为后续不同的军事物理实体之间的信息交换需求提供参考。
3、技术要求:
1).RFID协议开发读写器(2套):
a)空中接口协议支持GJB7377.1-2011《军用射频识别空中接口第1部分:800/900MHz参数》;
b)支持协议定制;
c)提供RFID协议开发读写器底层代码;
d)工作频率范围:920-925MHz;
e)输出功率:ERP不大于2W;
f)电源:DC9V ~32V;
g)RF输出:独立读写模式15–33dBm,功率调整精度±1dBm;
h)支持USB接口、网络接口、RSS32、GPIO等;
2).RFID协议开发标签(100个):
a)协议支持GJB7377.1A-2018;
b)频率范围:920-925MHz;
c)最大读写距离:6米;
d)数据传输速率:
1.前向链路:80 K bits/s ~160 K bits/s
2.反向链路:80 K bits/s ~640 K bits/s
e)其他要求:抗金属、具有防冲突功能
3).提供:
a)上述读写器与标签技术参数相应的测试报告;
b)读写器所需要的天线、射频线等辅材以及安装调试服务(每台读写器配4个天线、3M射频线)。
4、实施人员要求
无。
5、生产及安装调试等要求
供应商应向需求方提交RFID协议开发读写器以及按合同规定的各项参数,并由双方共同按合同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6、供货、安装周期及交货地点要求
(1)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在10天内发货。
(2)供应商提供RFID协议开发读写器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服务要求
1、售后质保培训等要求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年。
(2)提供在甲方指定地点现场故障排查及故障消除服务,服务响应时间48小时内。
(3)、供应商应按照需求方的要求,提供RFID协议开发读写器的技术资料等。
2、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其他
项目负责人:王老师(联系方式:18684778190);
项目经办人:徐老师(联系方式:1387317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