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纪念馆文物库房安防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恩来纪念馆文物库房安防工程已由周恩来纪念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恩来纪念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周恩来纪念馆内。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包含监控系统、防入侵报警系统、语音复核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38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
3.1.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2.1提供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为了确保售后服务的质量,外地投标人必须在淮安本地设有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关系证明)。
3.4投标人供货承诺:提供监控、门禁、报警等主要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原厂对设备三年的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承诺;承诺供货时必须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书;承诺安防系统全部子系统的设备品牌保证能接入原有安防平台,进行统一使用和管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 ①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至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4 月08日至2020年04月15日上午8:30至11点30分、下午14:00至17: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请投标申请人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代理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有关工程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法人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原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0年04 月20日15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定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伟伟
联系电话 : 15061269158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联系人 : 纪工
电 话 : 0517-85983788
传 真 : 0517-85980788